兼职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兼职协议有法律效力。

兼职合同属于劳动合同,当事人与用人单位意思表示真实,不存在下列情形的,兼职合同有效: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兼职协议也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做兼职,通常以小时计酬,实际上属于非全日制用工,可要求签署劳动合同,也能订立口头协议。另外,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兼职合同也属于劳动合同。既然是劳动合同,就要遵守法律规定。做兼职的劳动者,签署了兼职劳动合同,合同中就会约定劳动岗位和劳动时间,薪酬福利和违约金等重要内容。

兼职合同和全职合同的区别:

1、工作时间不同,标准的全日制用工实行每天工作不超过八小时,每周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标准工时的工时制度。非全日制用工的工作时间一般为每天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二十四小时;

2、非全日制用工可以订立口头协议。全日制用工,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3、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关系可以随时终止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的,除一些特别情况外,用人单位须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而非全日制用工则没有明确的规定。

兼职的特点如下:

1、兼职有时间上的决定权。很多人选择兼职便是由于时间上的自由选择性,就拿宝妈来讲吧,平常除了打理家务活以外,便是孩子的学习。孩子在校上学的时候就可以让妈妈们从事某些兼职,来达到自己工作的需要;

2、兼职有 技术含量较低的特点。兼职通常进行简单的培训就可以有效的进行,那样基本人人都可以参与进来,只要我们有这块的意向。兼职人中各种年龄,各种身份的都有,有 还未毕业的大学生,也有 想补贴家用的职场人士,更有社会闲杂人等等,反正只要想就业,都可以参与到兼职的行列中来,有效的利用自己的剩余时间,达到自己日常生活的需要;

3、兼职还可以实现当天发工资,这对于急需用钱的人来讲也是有效的一种化解燃眉之急的方法。有一次听到两个大学生在聊天的时候说起,自己手头最近很紧张,如果现在去进行全职工作,手头的钱已经不具备支撑到下个月发工资的时候,这个时候就只能通过兼职来实现化解暂时性资金紧张难题。

综上所述,尽管我国劳动法并未要求兼职必须签订劳动合同,但还是有必要签订兼职合同。签订的兼职合同中要注意写明:双方姓名或名称、联系方式、工作内容、报酬及给予方式等一些信息。如果是单次工作的,最好要写上完成工作的日期。这样一来双方的权利义务事先确定,兼职过程中也比较放心;做兼职,实际上属于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