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工作任务重的
《中国***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强调,宗教工作任务重的乡(镇、街道),党委应当有领导干部分管宗教工作,并明确专人负责。
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尊重和保护公民信仰宗教和不信仰宗教的自由。坚持政教分离。
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善于用法律法规规范宗教事务管理、调节涉及宗教的各种社会关系,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妥善处理宗教领域的矛盾和问题,教育引导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自觉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开展活动。
防范外国势力干预和支配我国宗教团体和宗教事务。防范和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渗透。支持和鼓励宗教界在独立自主、平等友好、互相尊重的基础上开展对外交往。
宗教信仰的意义
宗教信仰可以看作是全人类所具有的普遍文化特征,具有神秘神话色彩,它是人类精神的阶段性体现。凡是宗教,无不信奉神的创造及神的主宰,佛教却反对一神教;因此佛教似宗教而又非宗教,类哲学而又非哲学。
这是佛教的最大特色;狭义地说,它就是佛所说的言教;如果用佛教固有的术语来说,应当叫做佛法(Buddha Dharma)佛法里面有完整一整套次第的修行方法,让我们认识“心”的本性,从而断除烦恼。
在《增一阿含》经的序品中所说:“诸恶莫作,众善奉行,自净其意,是诸佛教”。信仰是人类的一种本能天赋的主观反应,它是人类对于宇宙天地命运历史的整体超越性的意识,它是人类对人自身存在与客观世界关系的某种反应,它是一种形而上学的意识形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