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玉塞入活羊体中,3年后杀羊取玉卖高价,文物贩子手段有多残忍?

有人曾说,盛世的文物,乱世的黄金。在当下歌舞升平的时代,很多人喜欢文物古玩,有一些文物贩子为了获取高额利润,就将玉塞入活羊体中,3年后杀羊取玉卖高价,这样也太残忍了。

一、用这种残忍的方式对待生命,真的是可恨

文物贩子为了获取高额利润,他们采用了一些很不恰当的方式,为了让这些廉价的物品有色泽,他们采取了各种方式,有的使用化学的方式,随着很多人鉴赏能力的提升,他们换了方式。他们采用了将这些物件放到羊身体里,这样通过羊身体的运行,达到目的。不过,这样做,对于羊而言,是很痛苦的。很多人都听过排异反应,一个异物在体内,身体会有一些异样的。人都有这样的反应,更何况羊!

有人说,羊只是动物,它们不会说话。这真的是有苦说不出!但是,这要是让动物保护组织的人知道了,会不会告这些文物贩子?这个真不好说!就算是动物保护组织的人不知道,做人要有良心。这些文物贩子,为了获取高额利润,真的是什么都不管不顾了。正如《资本论》里说的那样:要是有50%的利润,他们就敢铤而走险;要是有100%的利润,他们敢践踏人间的一切法律;要是有300%的利润,他们就敢冒着被绞死的危险去做坏事。

文物的价值,是难以估量的。对于这些文物贩子而言,他们想要获取的利润,会超过50%,他们将这些文物放到羊肚子里的时候,很开心,甚至睡觉的时候,也会笑。但是,他们没有想过羊的感受。虽然它们可能会被宰杀,无论是为了过年还是纯粹就想吃烤羊腿。但是,在这个过程中,它们遭受了很多痛苦。文物贩子对此,并没有感觉不妥。由此可见,人间的悲喜,并不相通。

文物贩子想要的,是巨额的利润,而不是一条烤羊腿。要是二者兼备,会更好。但是,他们忘记了,羊也是一个生命,虽然生命的决定权,不在它那里。文物贩子的做法,的确是可恨。可恨的不仅仅是折磨羊,他们的做法还会折磨那些上当者。有些文物小白在淘文物的时候,没有想到很多细节,最后入坑了。

二、用这样残忍的方式坑害文玩小白,也太不厚道了

无论是文物小白还是马未都这样的高手,都有打眼的时候。马未都也曾有过看走眼的时候。他买过《女史箴图》,他还邀请一些专家去观摩,大家看了以后,纷纷祝贺他,说他这个画卷,可能是清代仿的。马未都先生一听,就懵了。马未都这样的老手都会在古玩上打眼,更何况那些文物小白。

马未都也曾说过一个文物小白的故事,就是一个富商请马未都帮他淘件宝贝,马未都表示,到了地方不要乱问,富商答应了。两个人到了市场上,马未都看东西的时候,富商到了旁边的摊位,买了一个碗,价值一百元。拿到以后,还问马未都,这个碗怎么样?马未都表示,值!碗值10块,剩下的是教训。

文物小白在很多问题上没有认知,无论是场景还是物件,马未都曾说,到了一个地方,先要看这个家与器物是不是相合,要不合,那就小心一些,千万别听故事。有些人,一上来就讲故事,那就要小心了。文物小白一听人家说是祖传的,就相信了。没有想到其他的因素,很容易上当。马未都曾经说过,他看好了一对花瓶,但是,他发现两个花瓶没有摆在一起,虽然买了,但还是用适当的价格买的。马未都说,两个花瓶没有放在一起,就是有问题的。拿着仔细看的时候,果真如此。

马未都说,世界之大,道理最大。很多看文物的人,喜欢看细节,没有注意到环境或者气场。要是不注意这些,就有可能出现问题。一些文物贩子,不仅将屋子打造得很好,还将这些文玩放在羊肚子里,给文玩上色,最终达到欺骗的目的。这种行为,的确是不厚道的。文物贩子这种行为损害的不仅仅是文物小白的利益,还让他们有很多心理上的阴影。有人会说,在古董行里,就看个人修为,不论年纪大小。

话是这么说,但有些人作假,是不对的。他们这样做,不仅仅是违背了职业道德,还违背了国家的法律,这种制假售假的行为,是应该取缔的。作为文物贩子,应该有的职业道德是遵纪守法。可以获取巨额利润,但要君子爱财,取之有道。

三、针对这样残忍的文物贩子,就应该重拳整治

这些人的做法,本身就是错误的,而他们没有想到会收手。他们只是在古代那种规则的庇护下从事非法行为,应该为这种行为付出代价。不可否认的是,文物的价值,因人而异。马未都曾说,在80年代的时候,一个元代的红木马扎,可能就放在一些人家里,颜色不好看了,编绳也坏了,他们觉得马扎不好了,收货郎就有可能以很低的价格买走了。而对于文物贩子而言,这就是一个价值连城的物件。他们重新编绳以后,就以极高的价格出售了。这样的做法,是允许的,因为这是一个真物件!

但一些文物贩子,他们采用造假的方式,将一些玉放在羊肚子里,放置了几年以后,就杀羊取物,要是一些文玩小白,就有可能被坑了。说这些是假货,是因为货不对值。要是值这个钱,也就不是假的了。更何况,文物贩子也没有说,这些是几年前的,而是会编一个故事,给这个文玩赋予历史价值。

这种售假行为,的确应该被打击!毕竟,我们是一个法治国家,对于制假售假行为是明令禁止的。而这些人却没有顾及,还在从事着,这样的行为,就应该抵制,甚至是举报,让这些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很多人会觉得,遇到这样的人,就是自己倒霉,用吃亏是福来安慰自己。这明明是对方的错,为何要自己承担损失?柏拉图曾说,生气就是拿着别人的错误惩罚自己。这种事情,不是生气和懊恼,而是悔恨。凭什么要让这种情绪围绕在自己身边?

有人会用之前的一些规矩来说事,但是,这是现代社会了,之前的那些规矩,也不是很适应当下的经济生活。例如郭德纲和曹云金的关系,曹云金认为,这是企业和员工的关系,而郭德纲则认为是传统相声门的规矩。也是因为认知不同,两个人分道扬镳。文物贩子进行的行为,算是制假售假吧?他们制作的东西,不值得这样的价值。所以,他们的行为应该受到法律的惩处。按照国家的相关法律,可以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也可以按照刑法的相关规定,来进行处罚。

这样做是为了遏制这些文物贩子打着之前规矩的幌子,来实现售假的目的。这种行为,在一些地方还在继续。所以,打击这些文物贩子制假售假的行为,势在必行!

四、加强文物立法,可以有效规避这种情况

有些人觉得,这些人的做法,只是为了欺骗那么文玩小白而已,至于那些老手或者高手,基本上是不可能的。欺骗文玩小白,也不行。因为这种行为不符合我们市场经济的正常经营行为。要是这种事情允许,那就意味着他们的行为是合法的,对于文玩小白而言,就要吃这个大亏吗?这肯定不行!作为正常的经营活动,需要有正常的经营途径,还有正常的销售行为。

文物贩子的行为,是对我们经济秩序的破坏,所以打击是必要的。他们为何会有这样的行为,那是因为惩罚的力度不够。按照刑法而言,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这是一个最高的处罚标准了,但是,想要知道这些人售假金额,是不是达到200万,不是一件很容易的事。要是这个行为放在秦朝,那么,这些文物贩子们,估计会痛哭流涕。秦朝严禁售假,要是出现,墨、劓、刖、宫、大辟这些刑罚都可以使用。最低的那个墨,就是脸上用墨水刺字,只要看到他,就知道这个家伙售过假;劓是割掉鼻子,就如像伏地魔那种;刖是砍掉脚的行为;宫,司马迁受过;大辟就是死刑,有很多种,其中一种,商鞅受过。

虽然不会使用秦代那么严苛的法律,但是,加强文物方面的立法,规范文物贩子的行为,也是恰当的。希望这些人能够有良知,无疑于与虎谋皮。所以,用法律让他们的行为规范化,用更加严苛的法律,让这些人知道,违法的成本,太高,他们就自动放弃了。

很多人违法的原因不是因为不知道,而是因为违法的成本太低了,所以他们才会有恃无恐,哪怕是从监狱出来以后,还是会从事这个行业的。所以,用严苛的法律,让这些人知道,违法的成本,是他们承受不起的,那样,他们就不会违法了。

文物贩子杀羊取玉的行为,是不合理的。对羊而言,是残酷的;对文玩小白也是!要是国家可以用法律规范这些人的行为,是可以禁止这种制假售假的。要是不禁止,这种行为就会形成劣币驱逐良币的效果。这是大家希望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