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签名具有法律效益吗

电子签名具有法律效益。

盖章还是签名还是电子签名主要看合同约定,如果合同里生效条款明显说了一定要手写的签字才生效,那盖章电子的都没用,如果约定了都可以,或者没有约定,那电子签名法第十四条规定,可靠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电子签名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视为可靠的电子签名:

1、电子签名制作数据用于电子签名时,属于电子签名人专有;

2、签署时电子签名制作数据仅由电子签名人控制;

3、签署后对电子签名的任何改动能够被发现;

4、签署后对数据电文内容和形式的任何改动能够被发现。

综上所述,当事人也可以选择使用符合其约定的可靠条件的电子签名。从事电子认证服务,应当向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符合本法第十七条规定条件的相关材料。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接到申请后经依法审查,征求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等有关部门的意见后,自接到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予以许可的,颁发电子认证许可证书;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告知理由。电子认证服务提供者应当保证电子签名认证证书内容在有效期内完整、准确,并保证电子签名依赖方能够证实或者了解电子签名认证证书所载内容及其他有关事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电子签名法》第十四条

可靠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

电子签名人应当妥善保管电子签名制作数据。电子签名人知悉电子签名制作数据已经失密或者可能已经失密时,应当及时告知有关各方,并终止使用该电子签名制作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