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拒兑20年前老存单,该不该负法律责任

其一:依据银行业相关法律法规,银行的存单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即储户的利益只要合法,必定受到法律保护

故:只要存单系该银行,且真实有效,而且银行也没有倒闭破产的,就必须予以承兑

其二:银行应当如何承兑老存单

其实,近年来,已经发生了多起老存单与银行发生纠纷的案例,而且已经是对簿公堂

事实上,目前一些老存单被拒兑的问题集中在:老存单应当按照什么标准兑付?

大概也就集中在20年前左右时间,由于为了吸收存款,同时抵御当时的通胀问题,包括国有银行在内的多家银行当年都采取了一个高额利息的方式吸收存款,这一点和当年许多拉美国家抵御通胀时采取的高息吸储相似,属于特定时期的高息方式

随着经济和通胀趋于平稳后,国家取消了相应的贴息政策,各家银行业陆续取消了高额利息,转而变成常规利息

但这又存在了一个问题:当初银行和储户签订的协议是否有效?如果依据合同法,双方签订合同后,应当履行合同规定,银行是不得单方面解约或变更条件的。

但是,依据中国人民银行的相关规定和解释,高额贴息政策是特定历史时期的产物,则应当在通胀结束后取消。

目前,根据各地的法院判决,其结果也各有不同,但所有判决都没有完全支持储户的需求,对储户有利的判决主要是:银行应分段计算利息,同时对储户进行一定数额赔偿或补偿;而对储户不利的判决也有,即适用中国人民银行的解释,判定银行计算利息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