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立案通知书意味着什么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

一、立案告知书有什么用

1.民事案件,立案通知书一般是指受理案件通知书,是给原告的,表明原告起诉的案件已经受理并且立案。2.刑事案件,《立案告知书》就是立案回执单,是指办案单位认为案件涉嫌刑事犯罪,向报案人等主体出具的通知书。

二、立案告知书有什么主要内容

1、受理案件的有关部门

2、当事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

3、所涉案件的类型

4、简要的案情

5、受理案件负责人姓名和联系方式和案件受理时间等

三、立案通知书和受理通知书有什么区别

1.概念不同:立案决定书是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犯罪嫌疑人,决定立案侦查时制作使用的决定类法律文书。受理通知书经审查认为审查手续齐备并按照规定填写申请文件的,予以受理,确认申请日期、申请号。

2.通知书下发时间不同:受理通知书下发时间是3-6个月左右。立案通知书则不是。

3.措施不同:立案通知书标志着公安机关对某一犯罪事实已经立案,可以采取有关强制措施和侦察措施。受理通知书则要进行形式审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九条

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