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日热潮对中国近代史有什么影响
清末, 清廷实行了一系列“新政”措施, 带来社会对大批新式人才的急需, 尤其是法律人才的需求。与此同时, 1905 年清廷又诏废科举, 改兴学校, 断绝了以功名为进身之阶的途径。由此, 朝野之间鼓吹赴日留学蔚然成风, 清政府也被迫把派遣留学生作为一项国家政策予以积极推行。但由于时代的局限, 这一时期东渡留学的年轻学子所学科目主要以社会科学为主, 其中学习法政者居多。他们对于西方及日本的宪政、法律原理的传播和移植, 使清末中国政治、法律文化和教育打上了很深的日本印记。
一
在清末西学东渐的文化背景下, 留日热潮的出现实际是中西文化在近代激烈碰撞的产物。由于“日本自维新三十年来, 广求智识于寰宇, 其所译所著有用之书, 不下数千种, 而尤详于政治学、资生学(即理财学, 日本谓之经济学)、智学(日本谓之哲学)、群学(日本谓之社会学) 等, 皆开民智强国基之急务也”①。因此, 欧美各国的学术名著, 无论政治、经济、教育等, 皆有日文译本。负笈东瀛的中国留学生置于迈向现代化的日本社会环境中, 同西方文明直接接触。在新知的启发和内忧国势的危迫下, 他们莫不奋然企图改革, 进而以日文为工具和中介, 如饥似渴地学习和翻译西方社会科学名著, 由此西学源泉大开。虽然中国向日本派遣官费留学生晚至1896 年, 但“他们在学习和引进西方法律文化方面作出的贡献, 却远非前面任何一代留学生可比的”②。
日本较为自由的环境和较多的法律院校, 为中国留学生学习法律和政治提供了便利。据1902年《清国留学生会馆第一次报告》统计, 学习法律、政治、军警一类的学生, 占一半以上。为向国人介绍新政, 他们组织了不少有影响的翻译团体, 主要有译书汇编社、教科书译辑社、湖南翻译社、普遍百科全书、闽学会等。其中, 最为著名的是译书汇编社。该社出版杂志《译书汇编》, 广译东西各国名著, 重点是政治和法律。译文常常分期刊载, 然后, 再出版单行本。该刊在东京出版后, 极受国内欢迎, “时人咸推为留学界杂志之元祖”③。梁启超在《清议报第一百册祝辞并论报馆之责任及本馆之经历》中称赞说: “《译书汇编》至今尚存, 能输入文明思想, 为吾国放一大光明, 良好珍诵。”④冯自由在《辛亥前海内外革命书报一览》中也评价说: “《译书汇编》?留学界出版之月刊, 以此为最早?促进吾国青年之民权思想, 厥功甚伟。”⑤另一有重要影响的翻译团体湖南编译社于1903 年发行了月刊《游学译编》, 其除译书外, 还译各种杂著、论文、小品和新闻消息。与纯学术性的译书汇编社相比, 湖南译编社略带政治倾向。
与此同时, 以各省份为单位的杂志也相继出现。其中, 著名的有《湖北学生界》(后易名《汉声》, 1903 年)、《浙江潮》(1903 年)、《江苏》(1903 年)、《河南》(1907 年)、《江西》(1908 年) 等等。对于这些由留日学生主办的刊物, 顾燮光在《译书经眼录》(1904 年) 的《述略》中说: “留东学界, 颇有译书, 然多附载于杂志中, 如《译书汇编》、《游学汇编》、《浙江潮》、《江苏》、《湖北学生界》各类, 考其性质, 皆藉译书别具用心, 故所译以政治学为多。”⑥这些刊物或专门开辟了“法政”专栏, 或经常刊载介绍西方资产阶级法律和法学的译著文章, 并由此波及到国内知识界。以上海为例, 冯自由说, 1901 年至1902 年两年“为上海新学书报最风行时代, 盖其时留东学界翻译之风大盛, 上海作新社、广智书局、商务印书馆、新民丛报支店、镜今书局、国学社、东大陆图书局等各竞出新籍, 如雨后之春笋”⑦, 留日学生出了大力。于是, “欧西巨子之学说”, 借此“滔滔焉渡重洋, 竟灌输吾国同胞之意识界”⑧。虽然这些译著的内容十分庞杂, 所宣扬的理论有的在西方已陈旧过时, 有的内容且不乏反动之处, 但这些思想理论对于一个被卷进世界政治漩涡的封建帝国来说, 还是相对新鲜的东西, 特别是西方资产阶级社会政治法律学说和民主思想, 还不失为先进的、锐利的思想武器。
留日学生在大量翻译西方法文化书籍的同时, 也开始审视中国传统法文化和接受西方法文化, 并根据自己的理解, 撰写了许多介绍西方法文化的文章和书籍, 借以推动西方法文化在中国的传播。以《新民丛报》为例, 1902 年, 该刊发表各种文章、资料340 多个篇目, 其中评介西方资产阶级政治、法律、文化等意识形态方面的文字, 就达180 多个篇目, 占总数的一半以上。以编译欧美法政为主的《译书汇编》, 在1903 年也从以译为主变为以著为主, 大力宣传资产阶级法治思想。此时, 留日学生不断吸收来自西方的日本法政文化, 并加以消化和改造, 使之适合中国国情, 进而向国内大肆宣传, 起到了思想启蒙的作用。中国留学生所办的《留美学生年报》中的一篇文章说: “中国似醒未醒, 又似初醒之时, 人其从新欤? 从旧欤?未定也。因日本留学生之书报, 日本留学生之骂詈, 日本留学生之电争, 而通国之人大醒。开明者, 因明而醒; 顽固者, 因骂而醒; 不进者, 因驱而进; 退后者, 因鞭策而前。在此醒悟时代, 日本留学界, 大大影响中国。”⑨正是鉴于留日学生新思想的宣传, 给守旧的中国政治和法律的发展注入了新鲜的血液, 带来了上升期资产阶级的活力和朝气, 促进了国人的觉醒和政治的进步。因而, 梁启超等人对留日学生在思想启蒙方面所起的作用也非常推崇, 进而指出: “要问中国诸种社会中, 其前途最有望, 而能负担将来之中国者, 则必日留学生。”10
历史的发展也充分印证了梁启超的预言。以1903 年发生的“苏报案”和拒俄运动的兴起为界线, 留日学生的刊物逐步摆脱资产阶级改良派的影响和控制, 转而公然鼓吹资产阶级民主革命思想, 提倡建立民主***和国。据邹鲁在《中国同盟会》中说, 当时(1903 年) 各省的留日学生都组织了学生会, “会中多办一机关报, 报以不言革命为耻”11。除此之外, 留日学生还撰写了许多小册子, 借以宣扬资产阶级民主革命思想。在这些充满民主主义战斗气息的小册子里, 影响最大的是邹容的《革命军》。邹容的《革命军》理论来自于西方资产阶级启蒙时期的重要著作, 如卢梭的《民约论》、孟德斯鸠的《万法精理》、弥勒约翰的《自由原理》以及《法国革命史》、《美国独立檄文》等文献。在邹容看来, 这些著作是“起死回生之灵药, 返魄还魂之宝方”。在《革命军》一书中, 邹容用整整一章篇幅向人们宣告革命后要仍照“美国革命独立主义”, 建立资产阶级民主***和国。《革命军》自1903 年5 月出版后, 以各种名目在清末销售100 万册以上, “不翼不胫, 而飞走海内”, 其“出世兮, 张我大武; 奋三寸管以哀告同胞兮, 庶挽回我国步”12。它极大地激发了人们革命排满的热情, 吹响了时代前进的号角。
二
清末进行的立宪和修律是产生新式法学教育发展的前提。由于清末需要大批法政人才, 法学教育便盛极一时。甲午战争前, 清廷主要学习英、美的法学教育模式; 甲午战争后, 学习日本成了时尚, 学习日本法律成了中国法学界的主流。
清末留日热潮的出现就是适应时代需要。在以尊君爱国为国策的清末统治者看来, 派留学生到日本留学, 更符合清王朝的阶级利益。对此, 清驻日公使杨枢就明言: “盖法美等国, 皆以***和民主为政体, 中国断不能仿效。而日本立国之基实遵守夫中国先圣之道, 因见列强逼处, 非变法无以自存, 于是锐意立宪以尊君权而固民志。考其立宪政体虽取法于英德等国, 然于中国先圣之道仍遵守而弗坠, 是以国本不摇有利无弊, 盖日本所变者治法而非常经, 与圣训正相符合, 即中国舆论, 亦以日本之变法参酌得宜最可仿效。”13亦即清末立宪和修律应在不触及封建王朝国体和政体的前提下, 通过改良的方式, 使政治制度和法律制度现代化。这种特定历史环境孕育的法学教育自然带有浓厚的政治色彩。由此, 中国对外派遣留学生也开始由欧美转向日本。
在清末国人看来, 日本是一个由师法西方而致富强的成功榜样, 很多东西经过日本的消化、改造与中介, 更便于中国吸纳使用。张之洞就明确指出: “西书甚繁, 凡西学不切要者, 东人已删节而酌改之。中东情势风俗相近, 易仿行, 事半功倍, 无过于此。”14凡此种种, 认为获得有利无害的西学, 可以走捷径, 直接取自东洋。早在1896 年, 清政府就向日本派出了13 名留学生,其中出现了学习法政正规课程的学生——唐宝锷。1898 年, 清政府在正式确立留学日本的政策后, 又陆续派出留学生赴日学习法政。此后, 各省督抚也相继派遣学生赴日, 官费和私费生纷纷涌入日本。时人青柳笃恒描述中国留学生蜂拥去日的情况说:“学堂虽得开设, 代替昔日时科举,惟门户狭隘, 路径险险, 攀登甚难, 学子往往不得其门而入, 伫立风雨之中; 惟舍此途而外, 何能跃登龙门, 一身荣誉何处而求, 又如何能讲挽回国运之策? 于是, 学习互相约集, 一声‘向右转’, 齐步辞别国内学堂, 买舟东去, 不远千里, 北自天津, 南自上海, 如潮涌来。”15日本方面为中国留学生所开设的学堂亦如雨后春笋, 应运而生, “陆军方面有私立之成城、振武, 法政方面有私立法政大学, 普通补习与师范方面有宏文学院为最?此外东亚同文会所设立之东亚同文书院与私立早稻田大学亦均有特殊设施, 专收中国学生。”16其中, 1904 年法政大学专为中国学生开设的法政速成科, 到1908 年, 在速成科毕业的学生就达1070 人之多17。据统计, 从1905年至1908 年, 有案可稽的赴日公费法学留学生约有1145 人18。可见, 清末留学日本学习法政者,毕业者大多以速成科程度居多。清末法学留学的这种实用性价值取向, 虽然使得中国近代法学留学教育起点较低, 但留日学生在清末新式教育中的作用是不容忽视的。
清末, 在政府的明令推动下, 全国法政教育迅猛发展, 公立与私立法政学堂遍地开花, 遍布各省。这一时期法律教育骤然勃兴, 虽然有其历史必然性和积极意义, 但法科学校发展过多, 也造成了师资和教材的严重匮乏, 并且呈现出泛滥成灾的趋向。
综观清末法学教育的发展, 清末虽如火如荼地大办法政学堂, 但办学条件十分有限。由于法学人才短缺, 最早办的几所大学的法学教育不得不依靠洋人教员, 尤其是依赖日本教员。稍后, 大批速成的留日法政学生回国, 正好满足了法学教育大发展的需要。作为国内第一批了解近代法律的群体, 理所当然, 他们被补充到法学教员队伍中, 在地方各省兴办的法政学堂, 更主要依靠留日学生支撑, 赴日法政学生对中国法律教育的影响, 也自此滥觞。
清末法学教育的盲目发展有悖教育发展的自身规律。由于缺乏法学研究成果的支撑和指导,造成法学教材的严重匮乏。为此, 留日法政速成学生将日本当时著名的法学家梅谦次郎等人的著作译为中文, 成为清末兴起的法政学堂的教科书, 甚至他们留日期间的笔记也权充作教材之用。其虽为清末法政学生解了燃眉之急, 促进了新型法律人才的培养, 但其教学质量显然无法保证。杨兆龙先生在总结清末以来法学教育的经验教训时说: “现在有许多法律学校, 对于理论法学不甚重视?像法理学、法律哲学、法律方法论、立法原理等科目, 只在少数学校里被列入课程, 而与其他法律科学并重?对于各种法律制度, 只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视条文、判例及解释例为法律学的全体而置法律的理论于不顾。”19 追根溯源, 民初法学教育的重实用轻理论的风气与清末法学教育的盲目性和实用性带来的失误不无关联。
清末法学教育的实用性和盲目性, 带来中国近代法学教育起点较低, 制约了中国后续法学教育的进一步发展。个中缘由, 与学成归国的留日法政学生的影响大有关联。他们作为近代中国新式法学教育的第一批师资, 在带来日本法律文化的同时, 由于他们大多是学自速成,学术基础不扎实, 其教授法律的结果自然也有功利的因素, 把速成之风带至国内。因此, 清末新式法政学堂一哄而起, 也难免不是受这种法学教育功利主义思想的影响。而清末过速地扩大法政人才的培养规模, 则导致了法学教育在整个教育中的畸形发展, 造成即便是以“端正趋向, 造就通才”为宗旨的几所早期大学的法学教育, 实际上也未能达到培养目标, 当时学生所获得的充其量是法学的基本知识20。南京国民政府教育部长朱家骅在《法律教育》(1948年) 一文中, 总结先前50 年法学教育状况时评价说, 清末“国内的法政学校, 应时而起, 入学程度既低, 师资亦或缺乏, 因陋就简, 当然谈不上法学, 所以学法律的人数虽属不少, 而有用之才却又不多?综观50 年来, 我国法律教育开始虽早, 而进展则较迟缓。”
清末法学教育在变革中诞生, 在动荡中运作。在留日热潮推动下, 日本法学教育模式成了清末乃至国民政府法学教育的主流模式, 法学教育界也几乎为留日学生所独占, 而日本的法学成就本来就落后于欧美, 特别是法律哲学。加之, 清末法学教育的急功近利和过热发展,使得清末法学教育从起始之初便踏上了一条不属于自己的路。
三
清末留日学生踏上维新有成、国势蒸蒸日上的日本国土后, 置身于全新的政治环境中, 很自然将其与国内的腐朽政治统治相对照, 并深受日本先进法律文化的影响, 进而萌生出变革中国传统法律制度的强烈欲望。在清末法制现代化舞台上, 留日学生扮演了重要的角色, 从中涌现出了一些著名的政治家和法政人才21。从某种意义上说, 他们的作为左右了清末法制现代化的基本走势。
在清末内忧外患的局面下, 许多留日学生是抱着爱国救亡的愿望赴日留学的。他们疾呼:“留学外国者, 今日之急务也, 无贵、无贱、无富、无贫、无长、无幼, 所宜***勉者也。”22为了救亡出国留学, 出国之后一心救亡, 这股留学救亡思潮促进了中国传统政治法律和社会的转型, 为清末法制现代化奠定了社会基础。对于留日学生的政治法律活动及其影响, 黄福庆有一评说, 认为“清末革命运动的成功, 主要由于革命、立宪两派人士的推动与努力, 他们曾唤起全国青年知识分子的觉醒, ***同参与活动, 推翻君权, 建立民主***和。在这个过程中,留日学生的贡献尤大。因为他们提供了理想的政治思想、发展组织以及传播主张, 使海外的涓滴汇成国内的洪流。而留日学生的革命与立宪论调, 主要外感于列强的侵略与愤懑专制统治, 加上他们受到近代教育的洗礼而形成。”23此评价是合乎实际的。时人刘厚生也说: “宣统元年, 各省咨议局成立, 当选之议员, 以主张立宪留日归国之学生为大多数。于是国内之知识分子, 若教育界, 若工商界, 翕然和之, 其势大张。”24正是由于留日学生的主体参与, 使国内立宪运动和立宪思潮不断向纵深发展。
清末中国开始走向世界, 民主法制的洪流已无法阻挡, 时势也逼迫清统治者考虑如何移植西方的民主法制。在留日学生中, 由于法政留学生所学专业涉及国家政治和社会统治的基本方面, 因此, 留日法政学生自然成为他们必须依赖的一支队伍。而与此同时, 在时代潮流的洗礼下, 留学生中的许多人具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个人抱负, 自称“对外为全体国民之代表”, “对内为全体国民之师资”25。不论维新派或革命派, 都对他们寄予厚望, 尊为“中国将来之主人翁”26。他们也欲藉清廷政治和权利改造现实, 具有强烈的参政欲望, 这样二者之间的结合就有了某种现实的可能。
清政府“仿行宪政”的上谕发布后, 大大激发了人们的政治热情。在留日学生的积极参与下, 国内外立宪团体应运而兴。1906 年12 月9 日, 上海首先组成了立宪派的团体宪政研究会, 该会编辑出版了《宪政杂志》月刊, 宣传立宪理论, 介绍外国立宪的情况。同月16 日, 上海又成立了预备立宪公会, 该会编辑出版了《预备立宪公会报》半月刊, 开办法政讲习所, 编订了《公司法》和《商法总则》, 并推动实行地方自治。虽然预备立宪公会成立时, 会员不到50 人, 但到1908 年发展到345 人, 已发展成为国内最有影响的立宪团体, 其中最活跃的成员则是一批刚从日本留学回国的年轻人27, 日本东京是国外组织立宪团体最多的地区。 1907 年6 月, 由提倡革命转向主张立宪的杨度等人成立了宪政讲习会。1908 年1 月, 杨度将宪政讲习会更名为宪政公会。宪政讲习会、宪政公会以《中国新报》、《大同报》作为舆论阵地, 大力宣传宪政, 反映自己的社会活动和政治要求, 努力扩大自己的社会政治影响。
清政府颁布的预备立宪上谕, 直接引发了立宪团体的比肩而起, 而立宪团体的纷纷成立, 又反过来力促清廷速行立宪。1907 年7 月8 日, 清政府发布了号召上下同心***图立宪的上谕, 谕令“凡有实知所以预备之方推行之序者, 准备条举以闻”28。从1907 年冬起, 一个全国性的国会请愿运动迅速兴起。最早揭开了这一序幕的是宪政讲习会和宪政公会, 而国会请愿理论的创立者则是杨度。1907 年1 月, 杨度在《中国新报叙》中, 认为“立宪之事, 不可依赖政府, 而惟恃吾民自任之”, 要实行立宪, 关键在于人民自己起来争取早开国会29。与此同时, 他又致书梁启超, 请求他在《时报》等报刊上大力宣传开国会一事。梁启超对此深感赞同, 复函说“至专提倡开国会, 以简单直捷之主义, 求约束国民心理于一途, 以收一针见血之效, 诚为良策。”30在此前后, 宣传立宪的主要报刊《中国新报》、《大同报》、《政论》、《时报》、《大公报》以及《预备立宪公会报》等, 都连篇累牍地发表呼请和评论开国会的文章。他们明确指出: “中国去年虎头蛇尾之改革, 三权分立之制度未见之实行, 若循此不变自甘灭亡, 斯亦已矣。若将来犹有整顿内治以图自强之一日也, 则未见不采三权分立之制度而能整顿内治者也。”31要求建立一个以立法、司法、行政三权分立的资产阶级政治制度, 即实行国会制度, 建立内阁, 以及司法独立。面对这一局面, 清政府不得不于1908 年8 月27 日发布上谕, 一面宣布预备立宪以9 年为期逐年筹备宪政, 一面又发出警告: “如有不靖之徒附会名义, 藉端构煽, 或躁妄生事, 紊乱秩序, 朝廷惟有执法惩儆, 断不能任其妨害治安。”32对此, 立宪派人士自然是不满的, 但鉴于不久前清廷颁布了《各省咨议局章程》、《咨议局议员选举章程》、《议院法要领》及《逐年筹备事宜清单》等文件, 规定1909 年各省一律设立咨议局, 1920 年召开资政院, 立宪毕竟不是遥遥无期了, 有了具体的规划方案。可以说, 至此有留日学生积极参与的立宪运动取得了一定的阶段性成果。但接受了西学熏陶的留日学生, 他们中作为改良主义者的一些人, 在推进清末法制现代化的过程中, 忽略了西方法律文化最本质和深层次的批判和选择,“只热衷于实用性制度的宣传, 忽略了对人权、平等与立宪主义直接相关的观念的培养。”33
日本法律文化给清末中国法制现代化带来的影响, 是当时复杂的历史情况和背景造成的。一方面, 清廷迫于内忧外患的局势, 愿借效法日本以速振国势, 带有强烈的功利色彩。另一方面, 日本方面为示好中国, 希望能够通过培养留学生来输出法律文化, 怀有更大的野心。甲午战争之后, 日本“朝野上下涌起一股研究中国的热浪, 纷纷设立研究会或其他团体, 以研究和调查中国实情。他们在表面上, 美其名为亲善提携, 保全东洋, 实则包藏祸心……日本官绅纷纷来华, 游说地方当局派遣学生赴日留学, 藉以培植新人材”34, 对日本法文化输入中国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总之, 清末留日热潮的出现并不是偶然的, 它有极其复杂的社会原因, 是多种因素相互作用的结果, 其主流是为了寻求新知, 探究振兴国运之道。清政府派出大批留学生赴日学习法政, 虽是权宜应变之计所需, 但赴日法学留学生学成归国后, 在清末新政的特殊政治环境下, 迅速成为立法、司法和法律教育的主要力量, 并在中国法制现代化史上留下了深深的日本烙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