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规范企业伦理

怎样规范企业伦理

在企业法的经营管理中存在各种各样的伦理道德问题,这些问题的解决,需要通过加强企业的伦理道德建设来完成,而伦理道德建设要从企业的内部与外部同时入手考验做到更全面,更彻底。企业内部,企业管理者在思想上要澄清一些模糊和错误的认识,充分认识到企业伦理道德建房与盈利的辩证关系,认真处理好关系到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利益与道德的关系,同时企业加强对员工的道德教育,提高员工的道德境界。 加强社会监督,约束企业的行为 企业作为社会的成员,其行为也处于社会的监督之下。对企业的监督应是一个全方位的监督,可以从法律监督、环境监督和自我监督三个方面来考虑。 法律手段作为国家的一种强制性手段,具有到高无尚的权威。以法律监督为手段促进道德建设,首先可以提高道德的权威性。道德只是对人们行为(包括企业行为)的一种软约束,而将一些道德观念上升为法律,依靠国家强制力来执行,可以使其获得社会的普遍认同,提高权威性,成为全体社会成员公认不违的原则。其次可以增强道德的规范性。道德具有明显的社会效力,不能只是抽象的原则,必须使其变为具体明确的行为准则,而法律条文的制定,将一些道德要求条文化,制度化,做到有章可循。通过法律形式对企业行为加以具体的限制,也可使其行为规范化。第三,可以强化道德的监督性。道德固然以扬善为基本特征,但惩恶也是不可缺少的一个方面。法律监督以强制为特征,是更严厉的治恶性手段,以此来监督企业的行为,对各种非道德行为必定会起到震慑作用。法律监督手段可以强制性地为企业行为确定价值取向,有助于迅速扭转企业行为失范的状态。

环境监督是检验企业是否履行道德义务必一种不可少的手段。如果道德环境过于宽松,没有约束力,会有损道德行为的施行,严格的环境监督则能够防患于未然,时时监督企业弃恶性从善,加速道德风气的改善。环境监督包括三种方式: 第一,传播监督,即大众传播媒体对企业善行的褒扬和恶性行的谴责。这种监督无疑会产生巨大的社会舆论效力,使善行者受到社会的尊重,恶性行者受到鄙视,从而提醒企业时时检查自己的行为。 第二,人际监督。在道德环境空间增大,变动增加的情况下,企业的人际关系流动性与陌生性也相应增加,此时更须加强人际监督。现在,企业的竞争者、合作者、服务对象的范围越来越广,企业行为更加社会化,通过彼此的监督,才可以使各企业的行为进一步符合道德规范,这样有利于企业间扩大交往,维护社会生活的正常秩序。 第三,组织监督。通过建立一定的组织(如官方的、行业的、民间的)对企业行迷进行全方位的监督,使企业的非道德行为无处藏身,从而能有效促进企业日常行为的改善。 道德行业最终要靠具体的行为个体来完成,如果个体的道德行为是在监督和强迫之下完成的,就算不上真正的道德行为。“道德的基础是人类精神的自律”。每个道德主体需要将社会的道德要求要求内在的道德义务,用健全的道德性来指导其社会行为,从而达到随心所欲而不逾矩的境界,其中道德认识的提高、道德情感的培养、道德意志的磨炼、道德修养的积累都是非常重要的,而自我监督是贯穿于其中的不可必少的环节。企业只有在自我不断的对照、反省、提示、监督下道德境界才可能不断提高,成为一个有高度道德觉悟的个体。 1994年,美国、日本和欧洲的企业界领袖在瑞士通过的《CAUX圆桌会议企业商务原则》为企业经营提供了商业伦理的基本准则。CAUX圆桌会议认为:企业的经营活动应基于以“***生”和“人的尊严”二者为基点的伦理观念中,这种基本的伦理观念应该得到所有企业的普遍尊重和严格遵守。“***生”是指为全人类的利益和幸福而***同生活,***同劳作,使相互合作、***存***荣与正当、公平的竞争两者并存;“人的尊严”则是指把个人的神圣不可侵犯性和真正价值作为终极目标,而不是简单地作为达到他人的目的或获得过半票数的手段,即实现真正的“人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