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用指纹作为证据的刑事审判
1910年9月19日凌晨2点过,克拉伦斯·希勒在芝加哥西104街1837号的家中被妻子和女儿的尖叫声惊醒。在一系列的抢劫之后,这个南边社区的居民已经很紧张了。希勒是一名铁路职员,他急忙与闯入者对峙。在随后的混战中,两人从楼梯上摔了下来。他的女儿克拉丽斯后来回忆说,她听到了三声枪响,接着她妈妈在楼上尖叫。邻居们跑了过来,但那个人已经逃离了家,把一个奄奄一息的乡巴佬留在了他的前门。
这个不明身份的袭击者没走多远。六周前被假释的非裔美国人托马斯·詹宁斯(Thomas Jennings)穿着一件破破烂烂的外套,手持左轮手枪,在半英里外被拦下。但正是他留下的东西才是这次审判的焦点——一个新刷过的栏杆上的指纹,他用它从希勒家的一扇窗户里爬出来。警方拍照并自行切断栏杆,声称这将证明窃贼的身份。在法庭看来,他们是对的;希勒的谋杀将导致美国刑事审判中首次使用指纹证据定罪。这种破案方法在一个多世纪后,有时会引起争议,但
不仅具有指纹在法律体系中的持久力,其基本方法也与最初引入美国警察部门时的方法基本相同。印刷品仍然是根据19世纪末弗朗西斯·高尔顿爵士对拱门、环和螺纹的同样描述进行评估的。此外,收集和整理的基本技术仍然与在希勒家发现的那组原始指纹非常相似。
詹宁斯的辩护律师对这种新的、鲜为人知的技术提出了质疑,以及这类证据是否可以在法庭上合法引入(他们声称,英国第一次使用这类证据时,需要一部特别的法律来使其合法化)。辩护小组甚至向公众征集指纹,试图找到匹配的指纹,并驳斥指纹从未被重复的理论。然而,一场法庭 *** 却适得其反:辩护律师W.G安德森的指纹清晰可见,他向专家们提出挑战,要求他们从他触摸过的一张纸上去掉这一印象。
这也给陪审团留下了明显的印象;他们一致投票,将被判处绞刑的詹宁斯定罪。《十年先驱报》称之为“该国历史上首次对指纹证据定罪,他还夸张地说,“杀害希勒的凶手在希勒家的新油漆栏杆上把手放在栏杆上时写下了自己的签名。”
目前还不清楚詹宁斯的种族在他的审判中发挥了多大作用。当时的新闻报道并没有在报道中轰动种族,甚至没有提到希勒的种族。然而,不难想象,一个陪审团,以一种陌生的技术出现,会对一个白人被告产生更大的怀疑。
这个概念是18年前在欧洲首次提出的,它甚至起源于伪科学的种族信仰。加尔顿1892年的史诗巨著《指纹》(达尔文的一个堂兄,加尔顿长期致力于一系列的实验,希望将无数的个人和智力特征与身体特征和遗传联系起来)对其进行了彻底的研究和记录。高尔顿也曾研究过人体测量学,试图推断出物理测量背后的含义,但他在为研究而收集的详尽指纹中并没有发现种族之间的任何重大差异,但并非因为缺乏努力。他在手印上写道:“期望在指纹上发现种族差异似乎是合理的,调查以各种方式继续进行,直到确凿的事实使希望不再是正当的。”
作为记者Ava Kofman r在最近的公***领域评论中,高尔顿对指纹科学的追求与当时的殖民主义意识形态很好地结合在一起。她写道:“指纹最初是为欧洲人引入的,目的是为了区分大量原本无法区分的欧洲以外的人,他们自己制造出了“无法辨认”的指纹。”。根据科夫曼的说法,在他职业生涯的后期,加尔顿将从事量化种族差异的工作,发明“科学的”数字测量方法来按种族对人类进行分类。
尽管如此,加尔顿所概述的系统是为了识别被证明是有效的独特特征,并很快得到应用。20世纪初,美国警方刚刚开始效仿欧洲同行,开始收集指纹进行身份鉴定。1904年在圣路易斯举行的世界博览会期间,苏格兰场派代表举办了一次展览,展示这项技术,这项技术在英国法庭上越来越受欢迎。就连马克吐温也陷入了如何利用这些指纹逮捕罪犯的猜测之中,他在小说《普顿头威尔逊》中戏剧性的法庭结局的中心位置放上了“刺客的亲生签名”——也就是说刀上发现的“血迹斑斑的指纹”,然而,在詹宁斯被定罪后,
一书在詹宁斯案前几年出版,律师们对这样一种新的、鲜为人知的技术可以在法庭上被接受的观点提出了挑战。经过一年多的上诉过程,1911年12月21日,伊利诺伊州最高法院维持了人民诉詹宁斯一案的判决,确认詹宁斯的判决将很快执行。他们引用了英国以前的案例,并发表了这方面的研究,以提高指纹识别的可信度。报道指出,詹宁斯案的几名证人都是由德高望重的苏格兰场训练的。《芝加哥论坛报》报道说:“这种鉴定方法的普遍性和普遍性使法院无法拒绝对其进行司法认定。”因此,伊利诺伊州最高法院宣布
指纹鉴定为绞死判决的充分依据。”开始转向在美国各地的法庭上基本上毫无疑问地使用指纹证据。“詹宁斯案确实是最早的一个案例——最早公布的案例——在这个案例中,你可以找到任何关于指纹证据的讨论,”加州大学欧文学院犯罪学、法学和社会学教授、《嫌疑犯身份:指纹识别和刑事识别史》一书的作者西蒙·A·科尔说社会生态学。“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说,这确实是全国的先例。”
人民诉詹宁斯进一步指出,指纹证据是普通陪审员必须依靠解释才能理解的。“如果调查的主题是只有具有技能和经验的人才能对与之相关的任何事实作出正确判断,则专家证词是可以接受的。”在法律上,纳入这一陈述至关重要:给出了某种程度的人类判断和解释,当指纹证据被提交给陪审团时,就被纳入了法庭程序。一个多世纪后,人们仍在积极辩论代表其主观性的程度,以及有多大的潜在错误空间(无论多么小)是可以接受的。
从詹宁斯案开始,两个基本问题构成了对其在法庭上可受理性的任何质疑的基础。这项技术本身是否合理(最初引入时的主要问题)?在解释和应用于任何具体案件时,证据的准确性如何?科尔说:“指纹的唯一性实际上与鉴定的准确性无关。”。“理解这一点的最好方法是考虑目击证人的身份——没有人会质疑所有人把这些有价值的信息输入美国的法庭,影响了一个多世纪以来无数案件的审理和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