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法在不同历史发展时期的特点

法律的历史和文明的发展之间有着很密切的关连,在不同历史发展时期的特点有所不同。

(一)古代法律的特点。世界上最早的法是西元前3000年古埃及颁布的一部约可被分成十二篇的民法典。这部民法典是基于玛特的概念,传统、修辞语法、社会公平为其特色。古希腊法包含了对雅典式民主发展政制上的革新,它一承认公民的平等权利为核心,强调由公民通过各种制度和措施直接维护民主制度。罗马法受希腊学说的影响,突出了人人平等,公正至上的法律观念。但真正完整的成文法典出现在古巴比伦的《汉谟拉比法典》,法典竭力维护不平等的社会等级制度和奴隶主贵族的利益,这和古中国法律核心内容一样,如传世的中国古代最早、最完整的一部法典《唐律》 ,特点是维护封建土地所有制和封建宗法制度,加强皇帝的权力,统治和镇压农民为主要内容。在封建社会,法是维护封建秩序、维持封建礼教和对人民进行镇压的工具。

(二)资产阶级法的特点。在资本主义社会,罗马法形成了当代法律世界的桥梁,尽管不同时空以及不同国家有众多差异,但资本主义法的特点概括有强调国家主权作为其发展的政治制度保障;保障公民权利和人权,对权力进行分立制衡。同时,因为法的实施不可避免打上政治影响的烙印,目的都包含要维护统治阶级的统治,如人类历史上资产阶级国家的第一部民法典《拿破仑法典》,就是为保卫资产阶级革命的胜利果实而制定。

(三)社会主义法的特点。1918年7月俄国颁布的根本法,这是世界上第一部社会主义的宪法。其以现有社会制度和政治为基础,保障国有化,保障全部政权归苏维埃;规定劳动者享有信仰、言论、集会、结社和免费受教育的权利和自由,剥夺剥削阶级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具有浓厚的政治色彩。我国在建国初期,法律架构很大程度地受到苏联的社会主义法律所影响,其特点主要在于牺牲私法而扩大了行政法的领域。不过,随着工业化的加速进行,中国的法律架构不断变革, 走上完善,在立法的特点方面,体现出立法体制的一元性;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重在控权性,保证人民权力的集中统一;注重协调性,使公法与私法、国家法与社会法、实体法与程序法等协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