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法第72条第2款

法律主观:

《中华人民***和国 道路交通安全 法》 第二十二条 机动车驾驶人 应当遵守 道路交通安全法 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 驾驶机动车 的疾病,或者过度疲劳影响安全驾驶的,不得驾驶机动车。任何人不得强迫、指使、纵容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

法律客观:

1、违章行为:《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非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下列规定通行: (四)遇有停止信号时,应当依次停在路口停止线以外。没有停止线的,停在路口以外; 2、罚款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3、现场收缴:《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八条对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罚款,当事人无异议的,可以当场予以收缴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