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停车费的法律规定

法律分析:根据不同情况,有所不同。一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地上(地面)停车服务收费最高70元/车每月。临时进入居民住宅小区的社会车辆,首小时内不计费,超过1小时按2元/小时收取(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费,每天(24小时以内)最高收取。《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六条 第二百七十五条 。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五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