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预存销售的法律关系

是该取消商品房预售制了,用你的钱,建你的房子,还烂尾了,这是对购房者的不公平。以后谁有钱谁建房,没钱没实力的别建了,不能把包袱甩给老百姓和社会。98年房改时,全国缺房子,开发商缺钱,预售制是权宜之计,现在全国套户比超过1,从大开发进入存量时代,对购房民众不公平的预售制已经过时了,该取消了,改为现房销售。以后一手交钱,一手交房,天经地义。当然二次房改是个技术活,兼顾化解停贷、复工保交楼、重组房企债务、恢复市场信心以及长效机制,长效机制四大关键是推动城市群战略、人地挂钩、金融中性稳定和房地产税。这样有助于落实中央房住不炒精神、有助于保障购房老百姓权益、有助于房企稳健发展,一举多得,谋划长远。如果按照经济规律办事,中国一定能实现房地产软着陆和长期平稳健康发展,跨过这道关,解好这道世界难题。

整体来看,当前停贷项目占比较小,但是要高度重视,防患于未然,避免风险升级。如果及时出台统筹兼顾各方的有效措施,顺势推动二次房改,则能借机将房地产市场发展推向正轨。

停贷项目所属房企绝大部分是此前债务违约的风险民营房企,主要分布在河南、湖北、湖南等地。

总体来看,涉事楼盘主要是延期交付多年的楼盘,以及未到交付时间,但资金紧张、难以复工的停工盘,反映出了商品房预售制的负面效应愈发凸显。

简单科普一下:商品房预售最早源于中国香港,俗称卖楼花,卖期房,是一种开发商放杠杆的方式。98年房改,由于商品房短缺,房企缺资金,借鉴中国香港,引入了商品房预售制度。其实,当前世界不少国家存在预售制。但是,重点来了,发达国家一般有严格的监管保障措施,开发商在项目获得政府批准后才可以开始销售,买家在购买期房后并非像中国一样在支付完首付款后从银行一次性贷款支付剩余全部房款,而是根据开发商工程进度在完全交房前进行分期支付。

所以,预售制度是需要严格的资金监管、分期支付以及违约处罚措施作为保障的,如果没有这些保障措施,一定会触发风险,对购房民众不公平,所以不如借机取消预售制度,以后改为现房销售。客观讲预售制度有一定历史阶段性,现在中国住房进入存量时代,取消预售制度有助于降负债降杠杆,不再把烂尾风险甩给老百姓和社会,当然这需要配套房企债务重组、复工保交楼、恢复市场信心和房地产长效机制。这是个技术活,只要坚持市场化改革,中国一定能化解这个难题,让房地产回归实体经济和居住属性,安居乐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