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的定密权限授权范围由谁规定

具体的定密权限授权范围由国家保密行政管理机关规定,根据保密等级和涉密程度不同,分别授权给不同的机构和人员。

根据《中华人民***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其他有关法规,具体的定密权限授权范围由国家保密行政管理机关规定。这些机关负责对国家秘密的管理和保护,依据保密等级和涉密程度的不同,将定密权限授权分别给不同的机构和人员。具体来说,国家保密行政管理机关会制定相应的保密制度和管理办法,明确不同等级的保密工作要求、保密审查标准和程序、保密技术要求等。在此基础上,授权定密权限给行政机关、军队、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等特定机构和人员,并且对其进行分类管理和监督检查。在授权定密权限时,国家保密行政管理机关会按照“谁知道、谁管”原则,即保密程度越高的信息只能由掌握该信息的人员来定密、存储、传输和使用。同时,也会对定密权限的行使进行限制,明确不得超越其工作职责、授权范围和保密等级,否则将承担相应的责任和处罚。

授权定密权限的机构和人员是否可以将其掌握的信息随意传递给他人?答案是不能。根据《中华人民***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规定,任何掌握国家秘密的机构和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和保密要求,不得泄露和传播国家秘密。一旦发现泄露行为,将依法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

保守国家秘密事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授权定密权限的机构和人员必须认真履行保密制度和要求,切实维护国家秘密的安全性和保密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第十一条 国家秘密的知悉范围和控制等级,由国家保密行政管理机关负责规定。不同涉密部门、单位和人员的保密责任以及保密控制的种类、方法、范围和标准,均应当依法划分和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