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子女什么情况下有权继承继父母遗产?
法律的规定是,如果形成了抚养关系,那么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就有继承权,且这个继承权在《民法典》的规定中是第一顺位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二条: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者歧视。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这里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那么问题就在于,什么情况才会认定为形成了抚养关系?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综合考虑。
扶养关系泛指家庭成员之间经济上的供养、生活上的照顾、精神上的关爱,包括长辈对晚辈的抚养教育、晚辈对长辈的赡养扶助,以及平辈之间的互相扶持。
未成年继子女与继父母长期***同生活。
继父母对继子女存在抚养的行为,比如对继子女在生活、教育上提供照料,承担了继子女满足全部生活需要的费用和教育学习医疗费用。
继子女对继父母履行了赡养义务。这种赡养包括:生活上进行照顾、关注精神需求、支付赡养费等。
上述的抚养赡养行为存在长期性。
简单来说就是:继父母对继子女履行了抚养义务,继子女对继父母履行了赡养义务或者兼具上述两种情形,就可以继承财产。
但若继子女其生父或生母再婚时,继子女已长大成人,分居另过;或其生父、生母再婚后,继子女未与继父或继母***同生活,例如由另一方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抚养的,继子女对继父或继母也未尽过赡养义务的,则不能视为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形成了扶养关系,继子女也就不能继承继父母的遗产 。
再婚一般都会涉及家庭利益的重新分配,为防止婚姻破裂而产生纠纷,应当充分利用夫妻间财产协议、遗嘱继承、赠与协议、基金、家族信托、大额保单等各种法律工具和金融工具,作为保护自己和稳定家庭关系的一种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