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说古罗马法律体系是大陆法律体系之源?

现实里存在的的确有古罗马法律体系是大陆法律体系之源的说法。其实对大陆法律体系做出贡献的是古埃及人和古希腊人。古代最先有了法律体系的国家就是古埃及和古希腊,而且当时的法律体系已经相对来说很完善。只不过后来罗马人征讨打败了他们,然后学习了他们的法律,也就慢慢有了大陆法律体系。后人慢慢忘记了法律的起源,就干脆把起源直接称为了古罗马法律体系。而忘记了其实是古埃及和古希腊的文明成果。

其实更确切的说,真正的法律起源那是古埃及。这样说的话就要提到一个人了,那就是梭伦。据《希腊罗马名人传》记载,梭伦在早些年很喜欢出去各个国家,因为他想要经商。在这个过程中,接受了很多当时先进国家的文明的影响,很喜欢研究这些国家,比如亚细亚、埃及等等。其中埃及的法律文明就影响了梭伦,后期梭伦在雅典也学习了埃及,立了法典。其实如果细细研究的话,是和古埃及的法老博克霍利斯的的法律有很多***同点的。

后来随着古埃及和古希腊的国力衰退,另一个国家强盛起来并且征讨打败他们,这就是古罗马。古罗马也是当时文明的代表国家,很愿意汲取对他们有价值的文明。也就有后来人们以为是起源的古罗马法律体系。

至今为止,人们提到法律还是会想到古罗马,可见在法律方面,大陆法律体系受古罗马法律体系影响很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