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是怎样管理新疆的?

通过设立伊犁将军,实行军政合一的军府体制管理新疆。

清朝平定天山南北的准部、回部叛乱后,设置以伊犁将军为首的军府体制管理天山南北,即在伊犁将军之下分设乌鲁木齐都统、塔尔巴哈台参赞大臣和喀什噶尔参赞大臣,分辖新疆东部和天山南北地区。

在北疆蒙古游牧各地的辟展、古城、巴里坤、吐鲁番、库尔喀喇乌苏分设领队大臣,在维族聚居的南疆八城喀什噶尔、叶尔羌、和阗、库车、乌什、喀喇沙尔、英吉沙尔、阿克苏及哈密等地分设办事大臣等,分别统领驻军,统辖各地各城边防、台站、卡伦、贸易关税等军政事务,构成清代新疆的军府体制。

在这一军府体制中,全疆各地的驻防大臣名义上虽由伊犁将军节制,但由于各种原因,清朝中央通过限定人选、专折奏事等方式,赋予这些驻防大臣相对独立的实权,使之位高权重。这种管理机制在清代一直是影响新疆政局的关键因素。

扩展资料:

在新疆的军府体制中,只有伊犁将军和乌鲁木齐都统属于职、衔一致的实职官员,在武职官员中列从一品,其他各地的办事大臣、领队大臣均属于临时派遣、原衔兼任的官缺。这些官缺在《清会典》中有明确规定,并有相应的养廉银。

总之,鉴于当时的历史、地理条件,清代新疆的办事大臣制度曾形成位高权重、独立行事的特点,这使得办事大臣在边疆稳定方面发挥过重大作用。但不受监督的权力也曾屡屡激化矛盾。直到晚清,随着交通、通讯、军事补给等条件的大规模改善,分区驻防、各自为政的办事大臣制度最终为行省制所取代,原来有办事大臣驻防的各城,变为由新疆巡抚直辖的厅、县,使新疆的行政管理进入一个新的时代。

参考资料:

中国***产党新闻网-刘文鹏:清代南疆的“办事大臣”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