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甘肃省武威市精准引进教育类人才公告66人
#教师招聘# 导语2021甘肃省武威市精准引进教育类人才66人,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至2021年1月1日, 现将招聘公告原文发布如下:根据武威市教育事业发展需要,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决定采取面试考核方式面向全国引进教育类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
引进对象为“双一流”建设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本科学历必须为师范类专业)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和往届毕业生,***66名。其中:市直学校19名、凉州区35名,民勤县3名、古浪县5名、天祝县4名。具体岗位需求条件及人数详见附件1。
博士研究生和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不受毕业院校和岗位需求条件限制,对特别紧缺或特别优秀的高层次人才,可采取“一事一议”特事特办的方式引进。
二、引进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三)具备引进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条件和其他条件。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自愿到武威工作。
(五)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0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年龄放宽至35周岁(1985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年龄放宽至40周岁(1980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取得多个学历层次的应聘人员,按照与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和专业相符的条件报名。
(六)有下列情形人员不得引进:现役军人;武威市所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服务期内“各类订单定向生”;引进后即与用人单位形成回避情形人员;受过刑事处罚人员;被开除中国***产党党籍人员;被开除公职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人员;在各级人事考录招聘考试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能参加引进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引进方式
根据网上报名资格初审情况,召开专场招聘会或派出引才小分队,采取现场资格复审、面试考核方式引进。
(一)时间:
1.网上报名起止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至2021年1月1日
2.现场资格复审时间:2021年1月2日9:00—18:00
3.面试考核引进时间:2021年1月3日8:00
(二)地点:
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雁翔路3001号华商文化传媒中心2楼。
四、引进程序
(一)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填写报名登记表,明确报考岗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将报名要件(pdf格式)发至报名邮箱。
应届毕业生报名要件为有效期内身份证、学生证、毕业生就业推荐书、本科成绩单、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往届毕业生报名要件为有效期内身份证、本科成绩单、毕业证和学历学位证、教师资格证书。已就业人员应聘时还须提供所在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参加应聘的函。
(二)资格初审。市教育系统引才工作办公室依据报名登记表信息及报名要件,对网上报名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初审,通知符合引进条件人员参加现场资格复审。应聘人员提供的报考信息、材料须真实、准确、有效,对伪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干扰工作秩序的,取消报考资格,追究相关责任。
(三)资格复审。市教育系统引才工作办公室依据岗位需求条件和《2020年国家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目录》《2016年甘肃省考试录用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专业分类参考目录(试行)》等专业参考目录,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要件(须为原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核。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参加面试考核。
(四)面试考核。面试考核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考核内容为引才岗位所必需的政治素质、职业能力、专业技能、德才表现等。面试考核现场亮分、现场计分、现场确认和公布成绩。
引才岗位面试人员达不到引才计划3:1的,经市教育系统引才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降低比例或减少引才计划;引才岗位面试人员与引才计划达不到1:1以上形不成竞争的,经市教育系统引才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进行面试。面试考核结果采用百分制,成绩达不到85分以上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五)现场签约。根据各岗位面试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引才计划等额确定签约人选,现场签订招聘协议。但所有岗位面试考核成绩在85分以下的,取消签约资格。
因放弃签约而形成的岗位空缺,从本岗位参加面试人员中按面试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但面试考核成绩在85分以下的不再递补。
(六)体检考察。拟引进人选为往届生的,面试考核结束后当即启动考察、体检等聘用程序;为应届毕业生的,待学校正常毕业时间,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和教师资格证后,统一进行考察、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新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考察、体检不合格或学校正常毕业时间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的,所签协议书无效,取消聘用资格。体检、考察期间放弃资格,或因体检、考察不合格被取消资格而形成的岗位空缺,从本岗位参加面试人员中按面试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但面试考核成绩在85分以下的不再递补。
(七)审核公示。市教育系统引才工作办公室根据考核、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引进人选名单,经市教育系统引才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面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认真进行查证,经查证不符合引进条件的取消资格。公示期间放弃资格,或经查证被取消资格而形成的岗位空缺,从本岗位参加面试人员中按面试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但面试考核成绩在85分以下的不再递补。
(八)审批备案。公示无异议的拟引进人选,经市教育系统引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定后,报市人社局备案聘用,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按程序取消聘用资格。
五、政策待遇
被批准聘用的人员,占用所在单位事业编制,执行事业单位现行岗位工资标准,最低工作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一)引进的博士和正高级专家按20万元,“双一流建设高校”硕士、副高级专家、公费师范生10万元,“双一流建设高校”本科生3万元的标准,由同级财政发放政府津贴。
(二)引进的博士和正高级专家、“双一流建设高校”硕士和副高级专家、公费师范生、“双一流建设高校”本科生,统一提供过渡周转人才公寓,5年内免费居住。
(三)引进的急需紧缺人才在武威购房,按博士和正高级专家15万元,“双一流建设高校”硕士、副高级专家、公费师范生7万元,“双一流建设高校”本科生3万元的标准,由同级财政给予一次性购房补贴。
(四)引进到民勤县、古浪县、天祝县工作的博士和正高级专家、“双一流建设高校”硕士和副高级专家、公费师范生、“双一流建设高校”本科生,在5年服务期内由所在县财政发放工作补贴,其中民勤县每年发放0.5万元、古浪县每年发放0.8万元、天祝县每年发放1万元。
(五)博士和正高级专家、“双一流建设高校”硕士和副高级专家、公费师范生、“双一流建设高校”本科生招聘后首次评聘职称在限额不足时可不受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
(六)当年引进时已婚的博士和正高级专家、“双一流建设高校”硕士和副高级专家、公费师范生、“双一流建设高校”本科生,属于夫妻跨市两地分居的,经本人申请,由组织人事部门根据其配偶身份性质,协调调入相应单位工作。
(七)引进的博士和正高级专家、“双一流建设高校”硕士和副高级专家、公费师范生、“双一流建设高校”本科生子女处在学前和义务教育阶段的,按照本人意愿安排学校就读。
六、防疫要求
(一)应聘人员需提供健康“绿码”。
(二)来自中风险区的应聘人员,需提供健康码“绿码”和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三)来自高风险区的应聘人员,需提前到达陕西省西安市集中隔离14天,期间进行两次核酸检测,持两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参加招聘会。
(四)应聘人员全程佩戴口罩,自觉接受体温检测、消毒,体温检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