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法令怎样严惩贪官

明朝建国之后不久,官吏贪赃枉法的事到处发生,为了巩固自己的统治,朱元璋想出了一个惩治贪官污吏的办法。他让各府、州、县和卫所在衙门的左边,修一座小庙,里面供土地冲,在官衙大堂公座的左边,悬挂着一个人皮揎满草的

袋子,叫“皮草囊”,据说全国都是如此。土地庙到处都有,为什么这座小庙必须修在官府衙门的左面呢?原来这庙是扒贪官皮的场所,因此人们叫它“皮场庙”。

用这种手段惩治贪赃枉法的官吏,是很残酷的,尽管也说明了朱元璋对贪官污吏的愤恨心情。

朱元璋年轻时候过流浪生活时,亲眼看到各地官吏贪赃枉法,欺压百姓,元朝朝廷放任不管,弄得民怨沸腾,到处揭竿而起。朱元璋深深懂得“官逼民反”的道理,他从元朝的灭亡中总结出一条经验,他说:“元朝因为宽容放纵贪官污吏,把江山丢掉了,如今我得了天下,若不用严刑峻法便不足以矫正积弊!”因而他建国以后,多次严申惩治贪官之令,法禁十分森严。规定官吏贪赃八十贯钱(每贯一千文钱,约折银一两)的便绞死示众,然后剥皮实草,做成人形袋子,挂在当地衙门的大堂上,以儆效尤。朱兀璋还颁布了一道命令,允许乡亭老人(里甲编制中负责水利兴修、风俗教化以及民事纠纷的人)有参议政事的权利。如果当地官吏有害民之处,可以到衙门去当面规劝,三劝不听,就到京城来告,以便朝廷捉拿审讯。

洪武四年(公元一三七一年),朱元璋严惩贪吏,派人对所有官吏进行考查,杀了一大批贪婪的官僚,尤其杀了那些污吏。因为这些人把持了府州县的衙门,直接欺压百姓。其中收钱粮的“师爷”,更是营私舞弊,勒索乡民。可是杀了这些吏,谁替国家征收赋役呢?朱元璋想了个新办法。他叫主管赋税的户部查勘百姓的土地,以赋税一万石为一个单位,选其中地多的当粮长,由粮长负责征收所管范围的赋税,上纳国库。他以为这些大户对小民有仁爱之心,不至暴戾行事。

但是没过多久,朱元璋又觉得这些粮长并非良善。他们为了躲避赋役,把自己的田产假托在亲戚、邻居、佃户和仆人的名下,和官吏勾结,乡里欺骗州县,州县欺骗府,使国家税收受损失。他们巧立名目盘剥百姓,甚至吊打百姓替他们缴纳税粮。在编粮册的时候,又从中捣鬼,多派加征,以至谎报灾情,贪污中饱。他们和贪吏相比,也好不了多少。朱元璋发现这种情况,非常生气,一次就杀了不法粮长一百六十名。

朱元璋觉得这个办法也不行,怎么办?就只好靠严刑峻法了。他对大臣们说:“只要官吏贪污害民,一定要严办,罪恶虽小也决不饶恕。”有一次,朱元璋听说福建参政(协助主持地方政务的布政使办事的官员)魏鉴、瞿庄用鞭子打死了一个贪吏,非常高兴,亲自写了一封玺书嘉奖他们。信中说:“自古治理乱世,就在于君臣能否驾驭。君能驾驭大臣,大臣能驾驭下属胥吏(衙门中办理文书的小吏),天下就能大治。不然,天下大乱也就从这儿开始。我所以制定法令,就是想让官员约束胥吏,用法令严格管束他们。你们能用极刑惩治奸吏,我非常高兴,你们始终如一,就能做个好官。”

洪武十八年(公元一三八五年)三月,发生了一起震动全国的郭桓案。

郭桓在洪武十七年五月当户部尚书(主官户部的官,相当于今天的部长),第二年一月降为户部侍郎(相当于今天的副部长)。在头一年收缴浙西(现在浙江省北部)秋粮的时候,他和地方官黄文通、奸吏边源等人相互勾结,通同作弊,大搞贪

污活动。本来,浙西税粮应上缴国家粮仓四百五十万石,他们只缴了六十万石,另缴八十万锭银子给国库,以当时银价和粮价折算,这八十万锭可以顶二百万石粮食,其余的一百九十万石粮食都被他们贪污了。他们还合伙私分浙西各府钱钞五十万贯,郭桓又和官吏张钦合伙吞没应天等五府所属州县十万亩官田的夏税秋粮。

郭桓利用自己是征收赋税最高主管官员的有利条件,上述几桩大的贪污罪行都没有暴露。他胆子越来越大,手也越伸越长,竟然把军用粮仓里的三年积蓄盗卖一空。当时全国除京师应天外,总***有十三个布政使司(相当于今天的省),他利用职权,和十二个布政使司的官吏相勾结,盗卖存在仓库里的粮食。还和管理贮存金银钱钞的府库官员范朝宗、张裕合伙偷盗金银,假借名义窃取钱钞六百万张。如果把郭桓贪污盗窃的金银钱钞折成粮食,加上他合伙贪污的粮食七百万石,总***达二千四百余万石精粮,这个数字和当时全国的秋粮实征总数几乎相等。

这个案子使朱元璋大为震惊,几天都没睡好。他不是不知道官吏有贪污行为,郭桓案发生之前,他就反复琢磨,官吏刚提拔的时候,还忠诚廉洁,可是在任一久,便都奸诈贪污,很少善始善终,多是贪赃枉法被杀,这是什么缘故呢?他想,六部和府州县官多是儒生,不懂这一套,多是奸吏捣鬼,拉官员下水,所以他让当时的刑部(主管法律、刑罚的机构)尚书开济把记载钱粮数目的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百千,改作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陌阡,防止奸吏涂改账目,从中贪污。后人又把“陌阡”写作“佰仟”,这就是至今还在沿用的大写数字的由来。

这次郭桓贪污案数目这么大,审案中又发现这个案子和户部侍郎胡益、王道亨,礼部尚书赵瑁,兵部侍郎王忠,刑部尚书王惠迪,工部侍郎麦志德等以及整个六部上下大小官员几乎都有关系,这就无法用好吏捣鬼来解释了。

朱元璋像从“睡梦中惊醒”,突然感觉到朝廷大小官员“都是些贪婪之徒”,便吐出了一个“杀”字。下令把赵瑁、王惠迪、主犯郭桓以及从六部左、右侍郎以下官员都杀了,江南不少富户也牵连被杀,总***杀了几万人。

这下子引起了社会上下的不满。可是他们不敢说盗卖官粮合法,也不敢说杀那些贪官污吏不对,就把矛头对准具体处理这个案子的御史和法官,一时议论纷纷,咄咄逼人。

朱元璋心里明白这是对着他来的,觉得这个矛盾再发展下去,对自己非常不利,就在公布郭桓等人的罪行的同时,把审判此案的法官吴庸等人杀了,还下了一道诏书,名为“大赦天下”,对此案不再追究,实际上是多少承认了自己在处理这一案件中有扩大化的错误。对其他人进行安抚,从而结束了这个案子的蔓延。

为了进一步防止贪污案件的发生,朱元璋还亲自编写了《大诰》,其中有不少法律是针对贪官污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