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中的正当理由
法律分析:合同中正当理由是合同双方在合同中约定或法律规定的非合同一方责任的理由。
在合同签订后,合同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双方应当遵守,如未遵守,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但出现非一方责任的事实发生,则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或仅承担公平责任。这即为一方具有正当事由,可以免除责任。
无正当事由即不具有合同约定的 或法律规定的免除责任的事由而未履行合同,此种情况下,需要承担违约责任。法定正当事由,比如不可抗力。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百六十条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三条规定的正当理由,包括:
(一)因发生意外事件或者不可抗力致使利害关系人无法知道公告事实的;
(二)利害关系人因被限制人身自由而无法知道公告事实,或者虽然知道公告事实,但无法自己或者委托他人代为申报权利的;
(三)不属于法定申请公示催告情形的;
(四)未予公告或者未按法定方式公告的;
(五)其他导致利害关系人在判决作出前未能向人民法院申报权利的客观事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