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用房契税征收标准

法律分析:个人购买普通住房缴1.5%,首次购买90平方米以下普通住房缴1%。个人购买符合普通住房标准住房的,按照成交价格的1.5%征收契税。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以下普通住房的,暂按照成交价格的1%征收契税。商业用房契税征收标准如下:

买方税费:

1、房地产交易手续费:3元/平方米。

2、房屋登记费:550元/本。

3、权证印花税:5元/本。

4、印花税:房屋产价的0.05%。

5、契税:交易价(或评估价)×3%。

卖方税费:

1、房地产交易手续费:3元/平方米。

2、印花税:房屋产价的0.05%。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契税法》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契税。

第二条 本法所称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是指下列行为:

(一)土地使用权出让;

(二)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赠与、互换;

(三)房屋买卖、赠与、互换。

前款第二项土地使用权转让,不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土地经营权的转移。

以作价投资(入股)、偿还债务、划转、奖励等方式转移土地、房屋权属的,应当依照本法规定征收契税。

第三条 契税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五。

契税的具体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税率幅度内提出,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

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依照前款规定的程序对不同主体、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住房的权属转移确定差别税率。

《民法典》第八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