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委会公章管理的法律规定
法律分析:为了规范业主委员会公章的保管和使用,防止腐败、渎职、滥用职权等行为的发生,根据《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和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法律依据:《业主委员会公章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业主委员会公章是业主***有的财物,任何人不得据为己有,随意使用。
第二条 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决议自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委员签字之时起生效,无须加盖业主委员会公章;必要时加盖业主委员会公章则仅作证明使用,不得以未加盖业主委员会公章为由否定业主委员会决定、决议的有效性;只加盖业主委员会公章但没有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委员签字的文件,不得当然视为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