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分类法律知识题答案
1.燕山地区“十二五”期间垃圾分类目标是什么?
燕山地区“十二五”期间,垃圾分类处理工作将围绕“一个中心”,构建“二个体系”,实施“三个步骤”,实现“四个目标”全面推进。
“一个中心”即:紧紧围绕服务石化新材料科技产业基地建设这个中心。
“二个体系”即:“政府主导、政企携手、社会参与、权责分明、规范有序”的生活垃圾管理体系和“结构合理、科学分类、系统衔接、技术先进、能力充足”的生活垃圾处理体系。
“三个步骤”即:试点先行、整体推进、全面铺开三个工作步骤。
“四个目标”即:全面实现生活垃圾分类达标率8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95%,资源化率50%,生活垃圾“零增长”的工作目标。
2.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应当到区县商务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遵守什么规定?
(一)在服务范围内,公示可回收物目录,公布回收价格及服务电话;
(二)根据可回收物目录,扩大收集渠道,做到应收尽收;
(三)配备相应的贮存设施设备,不同种类的物品应当分类贮存;
(四)运输可回收物品,采取措施防止扬散、渗透;
(五)消防、环境保护和市容环境卫生等法律、法规、规章的其他规定。
3.产生生活垃圾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什么规定分类投放生活垃圾?
(一)餐厨垃圾、厨余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分别投入相应标识的收集容器;
(二)废旧家具等体积较大的废弃物品,单独堆放在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指定的地点;
(三)建筑垃圾按照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指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单独堆放;
(四)农村村民日常生活中产生的灰土单独投放在相应的容器或者分类管理责任人指定的地点;
(五)国家和本市有关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的其他规定。
4.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应当遵守什么规定?
(一)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日常管理制度;
(二)在责任范围内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宣传、指导、监督单位和个人进行生活垃圾分类;
(三)根据生活垃圾产生量和分类方法,按照相关规定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并保持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完好和整洁美观,出现破旧、污损或者数量不足的,及时维修、更换、清洗或者补设;
(四)明确不同种类生活垃圾的投放时间、地点,分类收集、贮存生活垃圾;
(五)将生活垃圾交由有资质的单位收集运输,并签订生活垃圾收集运输服务合同,合同示范文本由市市政市容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并公布;
(六)及时制止翻拣混合已分类的生活垃圾的行为;
(七)国家和本市的其他规定。
5、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制度是如何划分责任人管理区域的?
答:(1)城市居住地区,包括住宅小区、胡同、街巷等,实行物业管理,由物业管理单位负责;单位自管的,由自管单位负责。
(2)农村居住地区,由村民居委会负责。
(3)机关、不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的办公管理区域,由本单位负责。
(4)公***建筑,由所有权人负责;所有权人委托管理单位管理的,由管理单位负责。
(5)建筑工程的施工现场,有施工单位负责。
(6)集贸市场、商场、展览展销、餐饮服务、沿街商铺等经营场所,由经营单位管理负责。
(7)机场、火车站、长途客运站、公交场站、轨道交通车站,由管理单位负责。
(8)河湖及其管理范围,由河湖管理单位负责。
(9)公园、风景名胜、旅游景点,由管理单位负责。
(10)城市道路、公路及其人行过街桥、人行地下过街通道等附属设施,由清扫保洁单位负责。
6、生活垃圾集中转运、处理设施的运行管理单位应当遵守哪些规定?
答:(1)按照有关规定和技术标准处理生活垃圾;
(2)按照规定处置生活垃圾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污水、废气、废渣、粉尘等,保证生活垃圾集中转运、处理设施的排放达到国家和本市有关标准;
(3)设置化验室或者委托专业化研机构,对生活垃圾、渗沥液等处理过程中常规参数进行检测,并建立检测档案;
(4)按照要求建设在线监管系统,对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相关指标进行检测,并将数据传送至生活垃圾管理信息系统;
(5)建立生活垃圾处理台帐,并按照要求向相关管理部门报送数据、报表以及相关情况;
(6)按照要求公开设备污染控制监测指标和处理设施运行数据;
(7)配套建设相应的参观、宣传设施,在规定的公众开放日接待社会公众参观、访问;
(8)国家和本市的其他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