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中代理与监理的区别与作用
一.代理与监理的区别
代理一般作为一个机构出现在工程建设中。代理机构作为服务性的社会中介企业,是指接受业主的委托,通过自身“公正、公平、公开、规范、合法”的专业服务。同时,招标代理还是招标人与投标人之间联系的桥梁,是政府管理招标人的招标行为的纽带。因此,代理机构是典型意义上的社会中介组织。
而监理是建设工程监理是指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的委托,在监理合同约定的范围内,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对承包单位在施工质量、建设工期和建设资金使用等方面,代表建设单位实施监督。其特性主要表现为监理的服务性、科学性、独立性和公正性。这有助于提高建设工程管理水平和投资效益,保障建设工程质量,保护建设单位和其他相关各方的合法权益。1997年11月,中华人民***和国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和国建筑法》明确规定:国家推行建筑工程监理制度。
二.工程建设中代理的作用
1 推进了工程建设管理方式社会化、专业化的发展 工程招标代理机构是在《招标投标法》颁布之后应运而生的新事物,它的引入,弥补了我国传统的临时 “筹建组”、“指挥部”等工程建设管理模式中存在的弊端,有助于招标经验的积累。
2 保证了招投标活动及相关文件的合法性 作为一支专业机构,招标代理机构能够在满足招标合理要求的前提下,按照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力争使招投标过程中主要环节与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冲突,并保证招投标活动及相关文件的合法性,维护招投标活动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招标投标活动的顺利进行,提高了招投标工作效率,且通过招标代理实践经验积累,业务能力得到磨练,企业的专业化程度不断增强,促进了招投标文件质量的不断提高,更进一步保证了招投标活动及相关文件的合法性。①由于招标文件编制存在缺陷或错误可导致招标投标过程不顺利的现象,或发生歧义,或产生投诉,甚至导致招标失败。特别是作为招标文件一部分的评标办法,对于引导和规范招标投标活动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一份好的评标办法不仅应当能够按照“公平、公开、公正、择优”的原则选定中标人,而且还应正确地引导投标人规范地竞争。②从事招标代理的人员为工程建设领域的专业人士,熟悉建设工程法律法规、招投标流程及建设工程交易和建设主管部门办事程序,在进行招标的过程中,能做到按照法律法规和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进行招标工作。③协调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的工作。由于招标人处于主动的地位,容易将招标以外的一些条件强加给中标人,产生不平等的协议,使招标流于形式。有时中标者也找各种理由拒绝或拖延签订合同争。
3 降低了工程造价,提高了投资效益 招标代理制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得到普遍施行,在交通、铁道、水利、电力、机电、冶金等领域也不同程度实行,通过专业招标代理的运作和其在招标文件中有关投资控制的招标条款,可有效控制工程投资,而作为自行组织招标的投资者一般很难做到。没有实行招标代理的建设工程,其出现投资失控的概率较大。如某房产公司开发的一个建筑面积25050㎡的工程,总投资1.2亿元。其桩基工程施工招标由该公司自行进行,桩基工程合同价为365万元;桩基工程施工完毕后,结算价竟然达到了1128万。其投资增加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招标文件中结算条款约定不明确导致的。
三.监理早工程建设中的作用
监理在工程上的作用是受建设单位委托,对工程建设进行建设监理,主要工作内容有四控制:进度、质量、投资、安全,两管理:信息、资料,一协调。通过工作看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