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执法时该不该讲情面?

交警也是人,是人就得有人情,也就是说,交警在执法时,在不违反原则的情况下,也应该讲点人情,别做出一付公事公办或是简单粗暴的样子让众人烦,如果一惯这样,那人众该如何来看待交警呢?执法时可多耐心作解释,这也是一种对执法人员的要求或策略,并不代表讲人情就可以违规执法。 我个人认为,公正执法也是一种讲人情的变通称呼。但是对各地各级交警部门执行的主要法律为最新“道路交通安全法”,其处罚条款规定的处罚数额幅度也是一个难予界定的变量,如本法“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规定,是处罚200元还是1999元呢?其实我个人认为在此幅度内处罚何标准都合法,如果能区分驾驶员违法违章的情节,那根据情节严重与否来确定处罚标准就更公正,也应是最讲人情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