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监护人的法律规定

一般来说,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等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成年的非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由配偶;父母、子女;其他近亲属等人员按顺序担任。

我国法律对监护人确定规定具体如下:一般来说,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等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成年的非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由配偶;父母、子女;其他近亲属等人员按顺序担任。

申请监护人的流程为:

(一)若被监护人未满十八周岁,应携带当事人的身份证、户口薄、亲属关系证明等材料到该未成年人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办理。

(二)若被监护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可以携带当事人的身份证、户口薄、亲属关系证明等材料到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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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七条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其他近亲属;

(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