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厅强制扫码点餐是否违法?
餐厅强制扫码点餐
消费者到餐厅用餐时,有些餐厅不提供人工点餐甚至不提供现场菜单,消费者只能关注公众号或小程序后扫码点餐。由于智能手机操作的复杂性,扫码点餐并不具有普适性。老年人、未成年人往往需要他人协助才能完成,并且扫码背后可能存在个人信息泄露甚至支付安全等问题。
法律依据:侵害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条第一款规定: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第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恪守社会公德,诚信经营,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得设定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条件,不得强制交易。
涉嫌过度收集消费者个人信息。《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需要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的,应当依法取得并确保信息安全。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经营者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消费者同意。
点评:餐厅经营者不提供人工点餐服务、只提供扫码点餐,不仅有违商业惯例,也使现场就餐消费者只能关注或绑定经营者的公众号或小程序,被动授权经营者获取其个人信息。这种做法侵害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是通过设定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条件,对现场就餐消费者的一种强制交易行为。
消费者到餐厅就餐,并无必要提供手机号、生日、姓名、地理位置、通讯录等与餐饮消费无关的信息。一些餐厅不再提供人工点餐,要求现场就餐消费者先关注公众号或小程序,再进行扫码点餐,借此获取消费者的个人信息,不仅违反了法律规定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的合法、正当、必要原则,涉嫌对消费者个人信息的过度收集。如果保管不善,消费者个人信息还有被泄露、丢失的风险。
经营者拒不提供服务
消费者以团购的方式购买了商家的服务,但在预约时商家却以预约人数已满、超过商家接待能力等理由拒绝。在与消费者协商使用日期时,又以各种理由推托不提供约定的服务。最终,消费者购买的团购券“打了水漂”。
法律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未按照约定提供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并应当承担预付款的利息、消费者必须支付的合理费用。
点评:消费者在支付费用参加商家的团购活动后,商家应按当时约定的数量和质量、价款或者费用、履行期限和方式、售后服务等内容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未能按照约定提供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并应承担相应利息、消费者必须支付的合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