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孩将女童关电梯致其坠亡谁之过?

7月3日,长沙瑞都华庭小区,2岁女孩丽丽乘电梯至18层坠楼身亡。事后发现,18层采光区护栏无玻璃挡板,且小女孩乘电梯至9层时,本已走出电梯的她,被同在电梯里的5岁小男孩重新抱回电梯,后小女孩独自一人升至18层。

律师分析,小男孩的监护人和丽丽的监护人在此事中都需要承担一定责任,而采光区护栏无玻璃挡板则要分析具体原因,以确定开发商和物业如何承担责任。

丽丽父亲则对每日人物表示:“现在追究责任还有什么意义?”

5岁男孩抱2岁女孩进电梯,致其独自上18层后坠亡

7月3日,在长沙瑞都华庭小区,一位奶奶到处寻找她2岁的孙女丽丽。在物业和部分业主的帮忙下,上午11点钟左右,众人在4号楼的2层平台发现了丽丽,此时丽丽已从18层坠落且昏迷不醒,后送往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

在该小区业主群,有人称,当时听到天井里“嘭”的一响,像是扔垃圾的声音。

电梯监控录像显示,事发前,有3个小孩子一起上楼,除两岁的丽丽外,还有一个5岁的小男孩,以及一个滑滑轮的女孩。电梯9层的按钮是亮的,小男孩够不着,跳了几下,最后按亮了18层的按钮。

最后,电梯停在了9层,3个小孩子走出电梯后,小男孩又抱起丽丽,把她重新放回电梯,之后男孩独自走出电梯,看着电梯门关闭,丽丽被独自留在电梯里。随后监控显示,丽丽拍打电梯门,电梯则不断往上升,直到停在18层,丽丽独自走了出去。

之后的情况尚无人知晓。后来众人发现,18层采光区的护栏上有丽丽的脚印,且护栏上原有的玻璃挡板已经缺失,推测丽丽很有可能是爬上护栏后坠落。业主则称,如果采光区有玻璃,孩子是不可能攀爬上去的。

每日人物尝试采访物业,物业以已请律师和警方介入为由拒绝采访。

律师分析:5岁男孩无民事行为能力,其父母承担责任

云南冰鉴事务所律师赵云曙向每日人物分析称,此事是由多方面的原因***同作用而最终酿成的悲剧,本质则是一个侵权事件。

5岁的小男孩将丽丽抱上直升18层的电梯,是导致丽丽坠楼的一大原因。但由于小男孩年仅5岁,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按法律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其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如果小男孩名下有财产,那么因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的部分,由小男孩监护人赔偿。

此外,丽丽的监护人对此次事件的发生也要负有一定的责任。从监控视频来看,丽丽的父母作为丽丽的监护人,放任年仅两岁的丽丽脱离其控制之下独自行动,可见,他们并没有尽到监护责任。

对于采光区玻璃挡板缺失,赵云曙认为,这需要具体分析没有玻璃挡板的真正原因,才能确定责任人。到底是在楼房设计和建设的过程中出现问题,还是在楼房使用中出现问题后物业未能及时修缮,这将决定开发商和物业如何承担责任。

熊孩子伤人事件并不少见,父母多未尽监护责任

综合公开报道,类似案件并不少见,但多因肇事者尚无民事行为能力,由其父母承担责任。

2013年11月27日晚,在江南区某商场楼下体育器材处,当时不满10岁的小黄进行玩具枪射击游戏,打中了6岁小刘的右眼,医生诊断小刘为外伤性白内障。此案中,法院认为小黄的父母未尽监护责任,需承担所有责任。

2016年12月19日傍晚6点左右,苏州太仓上海西路上,一个11岁男孩驾驶从租赁公司偷开出来的车,将一名无辜陈姓路人撞死。陈家事发后联系不上肇事男孩的家长,当时太仓警方表示,事故责任方在肇事司机及家属,由于肇事司机尚未到法定年龄,因此主要责任由其父母承担。同时,汽车租赁公司由于管理不当,使得车辆未经许可被开走,也同样应承担一定的责任。

2017年7月3日傍晚6点30分左右,合肥市滨湖新区临滨苑小区,一名业主下楼取快递时,被“从天而降”的一块瓷砖砸中,当场头破血流。经警方调查,肇事者是一名8岁的孩子,当晚,他被家人带往辖区派出所“投案”。孩子家长向受伤邻居发出了致歉信,目前双方已达成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