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起诉会影响个人征信吗

法律分析:

个人被诉讼会影响个人信用报告的。1、个人信用报告的信息来源。个人信用报告的数据信息来源,主要有以下四个渠道:

放贷机构(银行、信用社、小贷公司、网贷机构等等),记录公民个人借贷还款履约情况。公用事业单位,适用于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电信等先消费后付款的情况,

法院,记录公民个人涉及诉讼的信息,包括法院判决记录;

政府部门,税务机关,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记录欠税记录,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情况。

个人征信报告中的被诉讼信息

一般情况下,当公民个人因经济合同纠纷、权利义务双方协商不成的,会起诉到当地法院作为最终解决方式,经过判决后法院会出具一份判决书交给原、被告,有的地方还会上传到个人征信系统,也有的地方没有联网上传,但是大多数会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企查查、启信宝等)等网站中记录并公开。银行贷款审查人员都会在贷款调查阶段查询这些网站。也就是说,一个人被诉讼了,不论是不是在个人征信系统中记录,银行也会很容易了解到,此时申请贷款成功的可能性非常小。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

第一条 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

(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五)违反限制消费令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第二条 被执行人具有本规定第一条第二项至第六项规定情形的,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期限为二年。被执行人以暴力、威胁方法妨碍、抗拒执行情节严重或具有多项失信行为的,可以延长一至三年。

失信被执行人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或主动纠正失信行为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提前删除失信信息。

第三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不得依据本规定第一条第一项的规定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一)提供了充分有效的担保的;

(二)已被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的财产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债务的;

(三)被执行人履行顺序在后,对其依法不应强制执行的;

(四)其他不属于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情形。

衍生问题:

如何在网上查询个人征信报告

1、360搜索中国银行征信中心,点击进入官网。

2、在官网找到个人信用信息服务平台,点击进入。

3、找到马上开始按钮,点击进入登入页面。输入帐号密码,点击登录。如果是新用户,请先注册后在使用该网站查询。

4、登录后,请在左侧的申请信用信息中申请,隔天登录系统查询信用信息。可以选择的信用信息有:信用信息提示,信息概要和信息报告。

5、选择个人信息提示,可以得到个人信用信息提示基本情况。可以看到并没有任何逾期和贷款记录,也没有透支记录。

6、选择个人信息概要,可以得到反馈结果。

7、选择个人信用报告,可以得出自己的所有信用信息。包含办理的银行卡、信用卡、额度范围还有已使用的额度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