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退役军人新政策是什么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为了做好新时期拥军优属工作,促进国防现代化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和国国防法》、《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法律依据:《辽宁省拥军优属规定》
第一条 为了做好新时期拥军优属工作,促进国防现代化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和国国防法》、《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拥军优属工作在各级人民政府领导下,由民政部门负责协调和组织实施。
第三条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经济组织、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和公民应当依照本规定履行各自的职责和义务。
第四条 我省行政区域内驻军用国防经费建造住宅和其他营房设施,免交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第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必须按照有关规定,保质、保量、及时供应部队粮、油、水、电、煤等生产、生活必需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