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手续办完后,想处置离婚协议中未明确归属权的房产, 怎样办理析产公证?
北京安嘉律师事务所专业婚姻家庭律师为您解答:所谓的析产公证实际是指财产分割协议公证,是公证机关依法证明当事人之间签订财产分割协议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具体操作要点如下:
1、公证申请人必须是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或者协议涉及的分割财产在本市,并且需严格按照公证处的要求提供申请材料,对于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公证机构一般不予受理并告知理由;对于符合受理条件的公证机构会立即登记,然后进行审核和办理,一般在15个工作日内出具公证书。
2、财产分割协议公证要求申请人各方对财产分割协议内容无异议且对拟分割的财产权属无争议,如有异议,则公证机构不予受理。
3、申请人提交给公证机构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合法、充分,不得虚构、隐瞒事实,否则,公证机构可以不予受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公证法》第十一条
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
(一)合同;
(二)继承;
(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
(四)财产分割;
(五)招标投标、拍卖;
(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
(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
(八)公司章程;
(九)保全证据;
(十)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
(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