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案件律师费怎么收

法律主观:

经济纠纷的案子律师费按以下收费标准收取。具体可以与律师事务所协商并签定协议。 (1)一审阶段 争议标的(计算基数)计算比例 1争议标的在10万元以下部份 7%但不少于¥5000元 2争议标的在10万元以上但在100万元以下部分 6% 3争议标的在100万元以上但在500万元以下部分 5% 4争议标的在500万元以上但在1000万元以下部分 3% 5争议标的在1000万元以上但在5000万元以下部分 1% 6争议标的在5000万元以上部分0.5% (2)二审阶段 ①未代理一审只代理二审的案件,代理费按一审标准收费,其他办案费用不变。 ②曾代理一审的案件,代理费按一审收费的二分之一收费,其他办案费用不变。 ③代理二审后发回重审的案件,代理费按二审收费的二分之一收费,其他办案费用不变。 (3)再审(申诉)阶段 ①未曾代理一、二审而单独代理再审(申诉)的案件,代理费按一审标准收费,其他办案费用不变。 ②曾代理一审或二审的案件,代理费按一审或二审收费的二分之一收费。其他办案费用不变。 (4)仲裁案件:按民商案件一审阶段收费标准的1.5倍计算收取。 (5)执行案件:按民商案件一审阶段收费标准收取,曾代理诉讼或仲裁案的按前述标准减半收取。

法律客观:

《湖南省律师服务收费行业指导标准》第一条 第五条 按标的额比例收费标准 (一)以涉案争议标的额为基数,按以下比例分段累计收费。此方式适用于涉及财产关系的诉讼、仲裁案件,包括民商事、行政、非公民请求国家赔偿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