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渡自首怎么处理

1、偷渡到国外被遣送回国,如果不是组织者,不承担刑事责任。

2、依照《刑法》规定,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剥夺或者限制被组织人人身自由的

(二)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检查的

(三)违法所得数额巨大的

(四)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集团的首要分子

(五)多次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或者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人数众多的

(六)造成被组织人重伤、死亡的

(七)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

公民参与偷渡,现行被边防检查部门或其他公安机关查获的,依据法律规定予以处罚。

公民参与偷渡,出境后被境外国家遣返或在境外无合法居留证件被当局查获遣返的,则认定为偷渡行为的延续,依据法律规定予以处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八条 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多次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或者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人数众多的;

(三)造成被组织人重伤、死亡的;

(四)剥夺或者限制被组织人人身自由的;

(五)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检查的;

(六)违法所得数额巨大的;

(七)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

犯前款罪,对被组织人有杀害、伤害、强奸、拐卖等犯罪行为,或者对检查人员有杀害、伤害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一条 协助组织或者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二条 为偷越国(边)境人员提供条件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偷越国(边)境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