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学生课间营养餐,我国有哪些政策和规定

关于实施学生课间营养餐我国制定的法律法规有《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细则》、《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关于推广学生营养餐的指导意见》等。

《关于推广学生营养餐的指导意见》是国家经贸委、教育部、卫生部联合发布的一份关于学生营养餐推广的文件。

2012年7月24日,财政部、教育部以财教〔2012〕231号印发《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是我国自2011年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就餐问题的一项健康计划。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进一步改善农村学生营养状况,提高农村学生健康水平,加快农村教育发展,促进教育公平。

2012年6月14日,教育部等15个部门印发《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细则》等5个配套文件,以确保学生“营养餐”计划能有效实施。

2012年5月23日,教育部、中宣部等十五部门以教财〔2012〕2号印发《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细则》。

扩展资料

一、提高认识,把学生营养餐的推广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和工作计划

国内外经验表明,推广学生营养餐是平衡膳食、解决中小学生营养不良的有效途径,是提高学生健康水平和国民素质的重要举措,同时也是推动食品工业与餐饮业发展的一个突破口。这项工作主要由地方负责。

各地要把推广学生营养餐作为推进素质教育、提高中华民族素质的重要措施列入工作计划,纳入教育工作之中,积极创造条件,抓好试点,总结经验,逐步扩大推广。

各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有条件的地区都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十五”期间学生营养餐试点与推广计划及中长期规划,并作为关心群众生活所办的一件大事抓紧抓好。

二、因地制宜,探索学生营养餐的发展途径与做法

80年代以来一些城市试点的初步经验表明,推广学生营养餐应遵循“政府主导、企业参与、学校组织、家长自愿”的工作方针,充分发挥政府的组织协调作用,动员各有关部门、生产企业、中小学校、民间团体及社会力量积极参与。

各地经贸、教育、卫生部门要组织有关方面的力量,统一部署,精心组织,采取必要的扶持政策和措施,推动学生营养餐工作由点到面、由城区到近郊、由大城市到中小城市乃至发达乡镇,积极稳步地开展,防止一哄而起、放任自流和无序竞争。

在扩大改革开放和推行学校后勤社会化的新形势下,要在现有工作基础上,因地制宜,探索做好学生营养餐工作的模式和做法,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

参考资料:

中国政府网-关于印发《关于推广学生营养餐的指导意见》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