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街卖唱依据什么法律条款

在国外人们是有当街卖唱的权利,他们也被称为“街头艺人”,这是追求艺术的人让自己能获取到别人的帮助或是实现自己人生梦想的一种方式,只是在国内当街卖唱并不容易,那么,当街卖唱依据什么法律条款?关注,了解更多知识。

当街卖唱依据什么法律条款

目前法律并不支持当街卖唱。

《中华人民***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二款:扰乱车站、港口、码头、机场、商场、公园、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场所秩序的行为......街头卖唱涉嫌扰乱公***场所秩序,大批人围观还容易引发交通事故。另外一点可能也无法回避,如果你只是“唱”肯定没问题,没有任何一个国家禁止公民为大家无偿歌唱。关键是“卖”,是不是有非法经营的嫌疑呢?事实上,在不影响公***秩序的前提下,在街头卖唱,公安部门一般不会管,但城管会管。

我国《著作权法》第3条规定,本法所称的作品,包括文字作品、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等作品。第10条规定,著作权包括下列人身权和财产权: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以及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可见,歌曲属于著作权法所称的作品,依法享有著作权。根据法律,歌曲属于我国著作权保护的范围,使用他人作品演出,表演者(演员、演出单位)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只有在公益表演翻唱节目,未向公众收取费用也未向表演者支付报酬的情况下,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街头卖唱则是以商业为目的,卖唱的“卖”之一字决定了表演者并非是基于公益目的或者其他非商业目的,很明显侵犯了著作权人的著作权。不过这种侵权属于民事范畴,不告不理!除非原唱起诉,否则司法机关不会干涉

当街卖唱属于文化现象 应理解宽容

街头卖艺是一种正常的社会现象,也是一个文化现象,从古自今就存在,这种现象不仅仅是国内有,国外也有,街头卖艺和街头乞讨应当区别看待。譬如:一些乞讨人员在卖艺过程中,强讨强要,污染环境、噪音扰民,有关部门是有法可依、是要管理的;从另一方面讲,街头卖艺也是人的一种生存之道,他们通过展示自己的才艺而有所收获,国内还有靠流浪卖艺一举成名的,只要他们不影响别人的正常生活,社会各界应给他们多一点理解和宽容。

街头艺人是都市里的一种文化现象。一个城市要有多样的文化,街头艺术就是其中的一种,但如果发现街头艺人滋扰他人,扰乱社会秩序,影响交通,污损、占据公***设施,破坏城市市容环境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或者城市管理部门提出执法建议。

总之,街头艺人管得好,会成为一道城市风景,会成为一张宣传城市文化的名片,不管别人怎么看待,街头艺人这一特殊群体依然在那里存在,对于街头艺人的管理如何规范?如何推进?如何帮助街头艺人圆挂牌上岗的梦?如何让街头艺人真正成为西安的一道亮丽文化风景线?这似乎是相关部门应该引起重视的议题。

当街卖唱被城管驱逐的时候双方产生了纠纷,建议您及时寻求律师的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