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建设安全“三同时”申报审批和验收难度有多大?
难度还是比较大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批及竣工验收办理指南:
一、部门名称
天津市大港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二、行政许可事项名称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新建、改建、扩建)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批及竣工验收
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安全生产法》
《天津市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四、申请行政许可需具备的条件
本区受理的新建、改建、扩建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1.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政策、法律和法规;2.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五、行政许可数量规定要求
无数量要求
六、申请书文本和示范文本(略)
七、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
申请办理《新建、改建、扩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批(竣工验收)》的单位时,应提交下列申请文件、资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一)
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批;
1.《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批表》一式五份;
2.可行性研究报告;
3.安全预评价报告书;
4.安全设施设计资料。
(二)安全设施“三同时”竣工验收;
1.验收申请报告;
2.《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三同时”验收表》一式五份;
3.主要安全设施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报告(复印件);
4.施工单位资质证明材料;
5.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安全资格的有关资料;
6.安全验收评价报告书;
7.安全规章制度,应急预案。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无收费(外聘专家现场审查费按照国家规定收取)。
九、办理程序
1.申请事项不属受理规定范围的,即时出具《新建、改建、扩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批(竣工验收)申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告知申请人理由或告知向其他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2.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要求的,当场或5日内书面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3.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要求予以受理,出具《新建、改建、扩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批(竣工验收)申请受理通知书》。
4.经材料审查、现场核查,报主管领导审定,出据《新建、改建、扩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批(竣工验收)审查意见》。
十、办结时限
对受理的新建、改建、扩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批(竣工验收)申请,每个阶段的办事期限为20个工作日(不含现场审核时间)。需要延长时,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可顺延不超过10个工作日,并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建设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