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建设安全“三同时”申报审批和验收难度有多大?

难度还是比较大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批及竣工验收办理指南:

一、部门名称

天津市大港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二、行政许可事项名称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新建、改建、扩建)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批及竣工验收

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安全生产法》

《天津市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四、申请行政许可需具备的条件

本区受理的新建、改建、扩建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1.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政策、法律和法规;2.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五、行政许可数量规定要求

无数量要求

六、申请书文本和示范文本(略)

七、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

申请办理《新建、改建、扩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批(竣工验收)》的单位时,应提交下列申请文件、资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一)

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批;

1.《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批表》一式五份;

2.可行性研究报告;

3.安全预评价报告书;

4.安全设施设计资料。

(二)安全设施“三同时”竣工验收;

1.验收申请报告;

2.《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三同时”验收表》一式五份;

3.主要安全设施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报告(复印件);

4.施工单位资质证明材料;

5.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安全资格的有关资料;

6.安全验收评价报告书;

7.安全规章制度,应急预案。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无收费(外聘专家现场审查费按照国家规定收取)。

九、办理程序

1.申请事项不属受理规定范围的,即时出具《新建、改建、扩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批(竣工验收)申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告知申请人理由或告知向其他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2.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要求的,当场或5日内书面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3.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要求予以受理,出具《新建、改建、扩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批(竣工验收)申请受理通知书》。

4.经材料审查、现场核查,报主管领导审定,出据《新建、改建、扩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批(竣工验收)审查意见》。

十、办结时限

对受理的新建、改建、扩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批(竣工验收)申请,每个阶段的办事期限为20个工作日(不含现场审核时间)。需要延长时,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可顺延不超过10个工作日,并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建设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