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警方通报“男子用不明液体泼洒路人”,男子需要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近日,一段疑似男子用不明液体泼洒路人视频在网络上广泛传播。4月16日晚,西安警方发布警情通报称,西安市公安局长安分局于2020年4月12日晚20时许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对犯罪嫌疑人胡某依法刑事拘留。公安机关将全力追捕在逃人员陈某东。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在公众生活中,难免会碰到一些人做出一些不太文明言行,损害他人和社会公***利益。

男子的行为已经触犯了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第二百九十三条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实施前款行为,造成他人身心受到严重伤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我国刑法规定,寻衅滋事罪是指经常肆意妄为,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男子的行为已经触犯了我国刑法相关条款:寻衅滋事罪第一罪是指肆意挑衅,随意殴打、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行为。随意殴打他人的,或者在公***场所故意殴打、骚扰他人,情节恶劣的行为。?

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因此,该男子将不明液体泼向他人的行为严重危害公***安全,情节恶劣。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