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医疗纠纷的处理中谁负责指导监督医疗机构做好医疗纠纷的预防和处理工作引导

卫生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监督医疗机构做好医疗纠纷的预防和处理工作,引导医患双方依法解决医疗纠纷。

卫生主管部门是卫健委。以前卫生主管部门是卫生局上一级就是卫生厅,中央一级是卫生部,后来机构改革精简了,不在设卫生部,改设司局级单位卫健委,下级各省市也相应设地方卫健委 ,卫健委的职责还是继承了原卫生部的职能,管辖范围更广了。

卫健委有以下职能部门:办公室;人事处;规划发展与信息化处;财务处;法规处;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处;疾病预防控制处;医政医管处;基层卫生健康处;卫生应急办公室;科技教育与国际合作处;综合监督处;其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一条:为了发展医疗卫生与健康事业,保障公民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提高公民健康水平,推进健康中国建设,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中华人民***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七条: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领导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工作。国务院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负责统筹协调全国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工作。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负责统筹协调本行政区域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