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生效后哪些法律废止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六十条的规定,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后,《中华人民***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和国继承法》、《中华人民***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和国收养法》、《中华人民***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和国侵权责任法》、《中华人民***和国民法总则》等九部法律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