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法律关系的调整对象和界限

不同法律关系的调整对象和界限如下:

一、法律调整的范围

法律调整的范围即法律调整对象的界限,由于受到主客观因素的限制,法律调整不可能是万能的,法律调整的对象具有一定的界限。法律调整的直接对象是社会关系参加者的意志行为。法只能对人们的意志行为起直接作用,这是法律调整的特点。

二、法律调整什么保护什么维护什么

法律快车提醒您,为了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调整民事关系,维护社会和经济秩序,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据宪法,制定本法.《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 第一条为了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调整民事关系,维护社会和经济秩序,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三、法律调整过程的三阶段包括

1.第一阶段,法的创制阶段,即对社会关系在法律上作出规定,确定人们在一定的情况下能做或应做的行为,以及禁止一定的行为,使之与统治阶级意志相符。法的创制的结果是产生法律规范,为法律调整提供法律依据。法律调整的效率如何,该法律制度作用的特点都直接取决于法的创制,这是法律调整的重要准备阶段。

2.第二阶段,法律关系阶段,是法律规范的要求在社会生活中获得实现的阶段,法律关系是法作用于社会关系的特殊形式。在法律规范生效的前提下,当出现一定法律事实的情况后,根据法律规范的事先规定,使一定的主体之间产生权利与义务,形成具体的法律关系使法律规范具体化。

3.第三阶段,法的实现阶段,即具体主体的权利与义务得到实现,这时已经在法律关系中得到具体化的法律规范的事先规定,转变为法律关系主体享受权利与承担义务的实际行为,从而使社会关系参加者的行为符合于国家意志,法律规范的要求在现实中得到实现;法的实现是法律调整过程的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