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你对美国的平权法案有什么理解?

在美国,虽然少数族裔在升学考试时不能享受到任何加分优惠,但是在大学录取、就职录用等环节,为保障少数群体的平等权利,政府、学校、企业等要尽可能给予所有申请人平等竞争的机会,不得因为肤色、性别、宗教信仰等原因对任何个人造成歧视。这种措施被称为“平权政策”(affirmative action,字面意思是“正面的政策”),最早出现在约翰·肯尼迪总统于1961年签署的《第10925号行政令》。在实践中,由于女性和少数族裔在经济和社会生活中常常处于的弱势,录用单位通常在选拔时会对他们稍稍倾斜,以增加他们被录用的可能性。这一项具有良好出发点的政策,在最近几年却遭到前所未有的挑战。许多人觉得,平权政策似乎“矫枉过正”。在实践中,平权政策过于偏向保护少数群体的利益,反而造成了对白人和男性等多数群体的不平等,而这种“逆向歧视”让竞争朝着另一个方向变得越发不平等。最近最高法院决定受理一宗旨在挑战高等教育招生中平权政策的案件,费舍尔诉德克萨斯大学奥斯丁分校,所以最近关于种族问题的报道在美国主流议题中还是占有一些地位的。在美国社会,种族是个非常尴尬的问题,在许多人眼中,包括它在内的敏感政治话题是交谈中的禁忌。正如最高法院的大法官所言,在如今不平等的经济社会状况下,无视种族差异的做法无异于鸵鸟政策。但是,如何让政策真正在不损害其他多数族群利益的基础上,改善少数群体的福祉,的确是一个非常困难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