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修养法的基本要求
个人修养法的基本要求,就是个人认识、情感、意志、信念、言行和习惯的修炼和涵养。一个人只有通过自觉地遵循社会道德体系的要求,更好地履行个人的社会义务,并不断地提升个人的人生境界,才能修养成良好的内在素质,即所谓个人修养高尚。
个人修养就是人在个体心灵深处经历自我认识、自我解剖、自我教育和自我提高的过程后所达成的境界,主要包括20个字的内容,即:仁义礼智信,温良恭俭让,忠孝悌慎廉,勤正刚直勇。
个人修养作为一种无形的力量,约束着我们的行为。任何一个人只有具有良好的个人修养,才会被人们所尊重。当然,个人修养的内容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它随着社会的发展及人生实践活动的深入也会变得更加丰富多彩。关于个人修养的讨论和研究,从很早的时候就开始了。古人曾经就提出过“修身养性”,我国也把思想品德、青少年的个人修养作为学生的必修课。
个人修养就是个人认识、情感、意志、信念、言行和习惯的修炼和涵养。一个人只有通过自觉地遵循社会道德体系的要求,更好地履行个人的社会义务,并不断地提升个人的人生境界,才能修养成良好的内在素质,即所谓个人修养高尚。
个人修养的重要环节与道德品质的结构和道德教育的过程有一定的一致性,可以概括为“知”、“情”、“意”、“信”、“行”五个方面。所谓“知”,即道德认识,是人们对于客观存在的道德关系以及处理这种关系的道德原则规范的认识,包括道德概念的形成和道德判断力的提高。确立正确的道德认识,是加强道德修养的前提。
所谓“情”,即道德情感,是指人们对现实生活中的道德关系和行为所产生的情绪反应,是在“知”的基础上产生的,并往往会直接影响人们的行为取向。所谓“意”,即道德意志,是指人们在履行道德义务中,自觉克服一切困难和障碍而作出行为抉择的努力和持之以恒的精神。
所谓“信”,即道德信念,是指人们对某一道德的深刻而有根据的真诚信服及由此产生的对该道德义务的强烈的责任感。确立这个“信”,是道德修养的核心。所谓“行”,即习惯化了的道德行为,是指人们由于自身的道德修养,使其自觉遵守道德原则和规范并形成一种日常的行为习惯。
可见这个“行”,是道德修养的归宿。道德修养的目标涵盖而较广,大而言之,包括怎样做一个忠诚的爱国主义者,做一个乐于奉献的集体主义者,做一个有理想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做一个中华民族优秀传统的继承者;小而言之,包括怎么做一个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家庭美德、职业道德的合格公民,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