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串货怎么定罪

法律分析:取得烟草专卖零售的企业或个人,应当在当地的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并接受烟草专卖许可证发证机关监督管理。除了当地烟草批发企业,其他进货渠道都是非法的行为。经营数额达到5万元,或违法所得1万元以上,就构成了犯罪。违反国家烟草专卖管理法规,未经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许可,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扰乱市场秩序,情节特别严重,均已构成非法经营罪。

造成零售户“串货”的原因:1、各地烟草公司都采取一些具体措施加大对卷烟经营大户的管理和控制,比如通过控制其货源的供给,来限制其非法批发卷烟的行为,维护正常的经营秩序。但一些经营大户就采取让其他零售户代订卷烟的方式,来应对烟草公司的限制措施,这种行为的危害性是非常严重的。2、部分零售户对需求预测不准,尤其是一些偶然性需求很难预料到,导致订购的卷烟不能满足销售,出现断货的现象,而烟草公司的补货制度还不完善,零售户只好到别的零售户“暂借”或“购买”卷烟来应对。3、零售户的合理定量“不合理”,导致卷烟供给不能满足零售户的需求。目前烟草公司普遍采取合理定量的方法来加强货源的投放和管理,但问题是给零售户设定的合理定量与零售户的实际销售能力存在不一致的现象,而又不能及时更改零售户的合理定量,导致零售户的需求在一定时间得不到满足,于是其只好就到别的零售户“购买“卷烟。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刑法》 第二百二十五条 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