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评价电影《朗读者》?
很多年前,忘了是出于什么原因,读了《朗读者》原著小说,被书中的情感、对二战的不同视角的反思以及汉娜即使死亡也不愿说出羞耻所撼动,于是看了Stephen Daldry的这部电影,让我在目及狱中朗读的段落时难以抑制落泪。而小说,尽管开读时并不满意其译文,但是第一人称的角度让我目睹了人物内心所有的挣扎、羞耻、麻木和愧歉。之前看完电影之后的感叹与不解,便渐渐转化为了难言的沉重。
电影中不仅描绘了汉娜和Michael的感情,同时也在很大一部分讲了审判,汉娜因为在纳粹统治时期做过集中营的看守,因此在战后被审判,这场审判在法哲学领域是非常著名的,他直接促成新自然法哲学的复兴。电影中,汉娜以执行当年的法律来抗辩,她认为自己无罪,因为当时的法律就是这样的,她只是执行法律,维护当年法律所确定下来的秩序。这也就是法哲学中实证法哲学主张的 “恶法亦法” 。然而通过纳粹的暴行,人们开始反思,难道大量屠杀犹太人的法律有存在的理由吗,难道法律可以无视正义、自由、人权等理念吗?19世纪被“奥卡姆剃刀”剃除的形而上的概念重新回到法哲学领域。大家达成了***识,那就是在国家法律之上依然有法律也不可剥夺的权利,如自由、平等、公正等等。
当一个人曾经犯过罪,她还能不能获得爱情?就大概就是《朗读者》想要为我们讲述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