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一号检察建议

2018年10月1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向教育部发送了《中华人民***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书》高检建〔2018〕1号,历史上首次以最高检名义发出的检察建议书,简称“一号检察建议”。

名称由来:因这是最高检首次直接向教育部发送的检察建议,也是最高检首次发出的社会治理创新方面的检察建议书,编号为一号,故称为“一号检察建议”。

形成过程: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亲自指导部署撰写工作。由原最高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即现在的第九检察厅办公室)检察官进行起草、初拟。

其起草过程中,不仅分析问题,紧紧围绕办案和调研发现的问题,也系统研究了有关校园安全的法律法规、文件,最终形成检察建议。

落实措施:

最高检向各省市检察院印发建议,要求各地及时将检察建议书抄报本省教育主管部门及主管领导,并将本省检察机关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情况、存在的问题一并报送。与此同时,各省级检察院同步向当地党委政府负责人和教育部门递交检察建议。

借助“检察长任法治副校长”工作,为学校送上专题法治教育课。检察院未检干警深入辖区学校,走访学生、老师,召开专项座谈会等,督促教育部门将预防工作落到实处。

教育部和各地教育部门采取了有力措施推动各项制度逐步落实,包括性违法犯罪人员从业禁止、女生宿舍封闭管理等。建立教职员工入职查询制度、组建督查人员、编印宣传资料、推进法治进校园活动等。加强对教职员工师德教育,完善教师准入制度。

开展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摸底活动,包括安保门卫制度、宿舍管理制度、值班制度、教师管理制度、硬件设施配备等方面进行检查。加强与公安机关、法院、司法行政机关的沟通协调,健全案件提前介入、法律援助等措施。

以上内容参考:中华人民***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一号检察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