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何唐朝公主可以三嫁,古代婚姻制度哪个朝代最开放?
唐朝是个开放的国家,经济繁荣昌盛,政治开明,文化程度极高。在一些统治者的勤政治理下,唐朝出现了贞观之治”和“开元盛世。”
科举考试中出台了殿试政策;唐诗遍布国内;国力方面,唐朝时期,中国成为领土最大、实力最强的国家;
人们的精神文明也上升了一个新高度;唐瓷器、唐三彩更是璀璨夺目……有了这些的物质基础和文化基础,唐朝的人口快速增加,生产力也有所提高。
当然,这也跟唐代较为完善的婚姻制度有很大的关系。
一、大唐盛世下的开放文明婚姻制度唐朝的婚姻制度相比其他朝代更加开放、更加人性化。众所周知,古代对女性地位的歧视非常明显。在当时的男系社会中,很多女性丧失了自由,而且在很多方面都必须服从于男性。
比如古代的男子可以娶妻纳妾,有的男子还不满足于家中的妻妾,出去花天酒地。而女子则只能嫁鸡随鸡,嫁狗随狗,一生服侍一夫。只要稍微有点错误,丈夫便可以休了她。而且被休的女子基本上很难再嫁,因为不符合礼法和传统道德。
在古代,女子被夫家休了之后会成为婆家的一种耻辱。所以很多女子在被休之后就自尽了。唐朝经济繁荣,政治开明,国家政策开放,因此在婚姻制度上就比较人性化。女子离婚之后还可以选择再嫁。
唐朝法律规定女子离婚之后没有孩子的可以再次嫁人,而且并不违反礼法,甚至成为一种常态,皆被世人认可。
相反,那些离婚后为了保守节操选择不再二婚的人并不被世人称赞。这和唐代的政策有很大的关系!
首先,唐朝经济的繁荣吸引很多外国使者来拜访,他们带了不同异域的文化,潜移默化地影响了人们的思维方式和思想观念。
其次,开明的政治让很多女性拥有了相对的自由和选择的权利,人们思想观念更加开明,对离婚后再婚的现象都司空见惯,不会觉得有辱门风。
唐代的公主就更加自由了,以致都出现二嫁,三嫁的现象。 唐玄宗的女儿齐国公主就嫁了三次:第一次嫁给了张公子,第二次嫁给了裴颍,第三次嫁给了杨敷。
最后,统治者为了人口的增加,还将结婚率和人口增长率作为地方官员绩效的考核因素。因此即便是穷困的单身狗们朝廷也会安排地方官员帮助他们筹集礼金,尽快脱单完婚的,是不是很羡慕呢?
二、造就不同姻缘的不同的结婚方式唐朝的婚姻种类有很多。有为了人口增长的强制性的官婚;也有为了加强两国友好交易的和亲通婚;还有发生在贫困百姓之间,为了节省婚礼费用而借某种理由结婚的……
除此之外,还有一些光是从字面意思就很明确目的的掠夺婚、典卖婚、入赘婚、收继婚和冥婚。这里值得一提的是收继婚。
大名鼎鼎的中国第一个女皇帝武则天被高宗收继为婚,从武才人变成了皇后,最后成为了中国第一个女皇帝。
这种做法其实违反了常礼,是统治者效仿突厥婚姻礼俗的表现。所以深受当时世人的诟病。这些婚姻大都是因为经过隋唐时期战争的破坏,人口急剧下降,为了增加人口,保证生产力,所以统治者出台了很多政策来完善婚姻制度,保证人口数量的增加。
当然,收继婚的实行应该是出于统治者自己的私欲而制定出来的一种违背中国传统纲常伦理的婚姻。
三、精致讲究的婚礼环节唐朝的婚礼程序比较繁冗而且很讲究。婚礼大多数是在傍晚举行的,从“婚”这个字便可以看出来了:女子黄昏时刻的姻缘即为“婚”。
但是从这天的早上人们便开始忙碌了,唐朝婚礼遵循六朝留下的“六礼”仪式,首先是纳采。
就如现在的相亲第一次见面,男方带着礼物去女方家中表示来意,女方如果收下礼物便表示同意。然后就可以问女方的名字了,再交换生辰八字,这个环节叫“小定”。
再然后就是纳吉、纳征,这是订婚的环节。一般送女方的是财物,如果女方是名门望族,那么纳财就叫“陪门财”,在当时比较盛行纳财,因此很多人因为女方索要的高价财礼而望洋兴叹,甚至决定终身不娶。
然后订好婚后便是请期,就跟现在的请帖一样,择好良辰吉日,写在请帖上,就可以准备婚事了。
最后的环节就是亲迎,也是“六礼”中非常盛大的场面,就像电视剧里一样,新郎骑着骏马,率着乐仗队,抬着花轿敲锣打鼓的来接女方。然后于黄昏的时候在男方家中拜堂成亲。最后进入人生四大喜事中的洞房花烛环节,这样整个婚礼的过程才算完成。
所以唐朝的婚姻还是很有讲究的。
四、尊崇礼法,讲究门第的婚姻禁忌说到讲究,不得不提一下唐朝的婚姻礼俗约定。
(一)婚姻关系的确定要立婚书。婚书是证明两个人婚姻关系成立的标志。就如现在的结婚证一样。如果没有婚书但是有旁证也是可以的,或者是女方接纳了彩礼就表明这门亲事谈成了。
(二)遵循“一夫一妻”制,可以纳妾,但是妻子只能有一个。有了妻子不可以再娶妻,否则就犯了重婚罪。而且不可以以妻为妾,以婢妾为妻。否则,这就是违背了婚姻法律,乱了礼法,无视统治者的权威。
即便是妻子膝下没有孩子,而妾生了儿子,那么这个孩子应该给妻子抚养,妾的地位仍然低于妻,只能说以后的生活与之前相比会好过一点。所以很多名门望族是绝对不会让自己的女儿做妾的。
位于妻妾之间的还有一个媵,就是出嫁时陪嫁的人。但是媵通常情况下也不能取代妻的位置的。所以唐代还是很看重身份地位的高低卑贱之分的。
(三)同姓之间不能结婚,辈分不同不能再婚。唐朝对同性之间结婚处以徒刑两年的罪,同姓又同宗处罚更严重。还有不能和辈分不相等的结婚,比如舅舅和外甥女,这样不仅有违常理还错乱了辈分,无视礼法,会被强制离异的。
(四)服丧期间不能结婚。中国素来以孝道治天下,倡导百善孝为先。如果父母去世,理应守孝三年。而且三年期间不能结婚,必须三年丧期满后,丧服脱去才可另配婚姻。
(五)官员不得在其治理境内和百姓结婚。这样做的目的一方面是为了避嫌,防止地方上的偏私。另一方面是为了怕官员滥用职权,强抢民女。
(六)不得娶亲属的妻子和爱妾。当然了,这一条礼俗禁忌在外亲方面就比较宽松了,像唐代出现收继兄弟的妻妾也是多见的。就如上述所说的武才人和唐高宗的收继婚一样。
五、重视身份地位限制的婚姻礼俗即便是如此开放的唐朝婚姻制度,但重视门第,主张门当户对的观念还是存在的。不过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观念也有所改变。
在社会上崇尚门第之风盛行,而在士庶上,则有所改变。人们面对权势和财富的诱惑,会互通婚姻,而不是仅限于名门贵姓,即当时世人所崇拜的卢、李、崔、郑这四姓,钱财的诱惑甚至能吸引那些高门之女。
但是还是有良贱的身份限制。“良”是自由身份的百姓,“贱”是没有自由身份,终身服役他们的人。他们即使被主人看上,也是没有名分的,而且贱民中的奴婢必须得到主人的“放良”文书才可以恢复自由之身,否则只能终身为奴。
婚姻对国家治理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对社会来说,婚姻制度的完善有利于人们正常的繁衍生息;
对国家来说,国家的生产需要人口,一个好的婚姻政策可以刺激人口的增加,带来更多的生产劳动力,让国家能够继续长时间发展;对家庭来说,婚姻政策可以规范家庭成员的行为,维持和睦的家庭关系;
对个人来说,一份好的姻缘可以让人体验到生活的充实和美好,有利于社会的稳定统治。大唐出现盛世的局面离不开这些严密的婚姻法律和开放的婚姻政策。
只有人们的家庭生活幸福美满,夫妻和睦,社会才不会有盗贼出入。社会秩序也会稳定,正常的运转。
统治者也方便管理百姓和国家。在这样的太平盛世下,人们才能安心生产,创造更多的财富来满足更多新增人口的需要,国家才可以持续健康的发展至几百年甚至更长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