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土地管理法最新修订时间是
2021年4月21日国务院第132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合理划分中央与地方土地审批权限,提出了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的内容和要求,同时在宅基地等直接关系农民利益的问题上进行了改革创新
一、土地规划的原则
(一)落实国土空间开发保护要求,严格土地用途管制;
(二)严格保护永久基本农田,严格控制非农业建设占用农用地;
(三)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四)统筹安排城乡生产、生活、生态用地,满足乡村产业和基础设施用地合理需求,促进城乡融合发展。
二、土地调查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土地权属以及变化情况;
(二)土地利用现状以及变化情况;
(三)土地条件。
三、下列土地利用和土地管理情况要督察:
(一)耕地保护情况;
(二)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情况;
(三)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和实施情况;
(四)国家有关土地管理重大决策落实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和国土地管理法》(以下简称《土地管理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国家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土地开发、保护、建设活动应当坚持规划先行。经依法批准的国土空间规划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已经编制国土空间规划的,不再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在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前,经依法批准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继续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