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的法律!最好是隋唐两宋南北朝!古代犯故意杀人罪怎么判!(要原话,文言文)!
《唐律疏议.贼盗律》规定:“诸谋杀人者,徒三年;已伤者,绞;已杀者,斩;诸谋杀制使,若本属府主、刺史、县令及吏卒谋杀本部五品以上官长者,流二千里;诸谋杀期亲尊长、外祖父母、夫、夫之祖父母、父母者,皆斩;诸部曲、奴婢谋杀主者,皆斩。”
《唐律疏议·斗讼律》规定:“诸斗殴杀人者,绞;以刃及故杀人者,斩;诸误杀人者,减斗杀一等;诸以力***戏杀人者,减斗杀二等;诸过失杀伤人者,各以其状,以赎论(谓耳目所不及,思虑所不致;***举重物,力所不致;若乘高履危足跌及因击禽兽,以至杀伤之属,皆是)。”
《唐律疏议》 原名律疏,是东亚最早的成文法之一。唐朝刑律及其疏注的合编,亦为中国现存最古、最完整的封建刑事法典,***三十卷。唐代在量刑的规定上区分了故意犯罪和过失犯罪,一般故意犯罪处刑从重,过失犯罪处刑从轻,这表明唐律已经注意到行为人的心理动机对于量刑的影响。同时结合六杀理论的出现,表明唐代刑法的完备和立法技术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