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发荣的事迹荣誉
曾荣获四川省公安司法系统先进工作者、重庆市“三八红旗手”和全国优秀仲裁员称号。2003年至2005年间,担任长安汽车等10余家大中型企事业单位常年法律顾问,承办了各类刑事、民事案件200余起。2005年4月当选重庆市律师协会专职会长,是第一个通过直选产生的律协专职会长。
孙发荣是我国省市自治区级第一个全职律师协会会长。她在律协两年多期间,为重庆律师办理了律师的社会劳动保险。据了解,根据我国现行保险制度,办理养老和社会保险必须是一个单位或是工商部门认定的企业类型的组织,才能办理集体保险业务。然而,律师事务所是一个非企业,也非行政事业单位类的社会组织,因此律师办理保险一事一直是许多省市自治区律师面临的一个大问题。
中国***产党第十七次代表大会代表 ,中***重庆市第三次党代会代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常务理事,中华全国女律师协会副会长,重庆仲裁委员会仲裁员,重庆市新的社会阶层专业人士联合会理事。
重庆市首届十佳律师、市直机关“三八”红旗手、重庆市“三八”红旗手、市司法局机关党委优秀党务工作者,重庆市司法行政系统先进个人、重庆市文明市民、重庆市诚信执业百优律师、全国优秀仲裁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