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里河流可以承包养鱼吗

不可以的,需要征得集体同意

你可以提出行政复议,要求确认河道的承包权。

河道的所有权随着土地权属归地方政府,与是谁挖的没有关系。水利局根据水法、河道管理条例进行管理。

村委会是基层组织,可以有处置权,但用途必须符合规定,比如不得河道断面随意扩大或缩小、建筑、设置行洪障碍、设收费口、取水、排水等等。

至于对外承包的收益归集体所有,由村委会管理没有问题。关键是执行什么程序,使用是否公开,对村民有合理交代,让所有村民受益。

村内的河流可以承包私人使用,但是村内成员享有同等条件的优先承包权。在经过村民会议同意后可以制作发包。

个人或企业兴办养殖场,需相关管理部门审批后,方可进行合法养殖。河道养鱼需要相关部门审批的,没有审批手续就属于违法行为。

单位或个人可依法承包集体荒沟从事水产养殖业。如有需要,可依法办理《养殖证》。

《中华人民***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第十五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中华人民***和国渔业法》第十一条规定:“集体所有的或者全民所有由农业集体经济组织使用的水域、滩涂,可以由个人或者集体承包,从事养殖生产。”根据上述规定,承包人在承包集体所有的荒沟后,可依法从事水产养殖业。

法律依据

《物权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矿藏、水流、海域属于国家所有。

《土地管理法》第九条规定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第》 五十五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依法取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从事家庭承包经营的,为农村承包经营户。

《中华人民***和国水法》

第六条 国家鼓励单位和个人依法开发、利用水资源,并保护其合法权益。开发、利用水资源的单位和个人有依法保护水资源的义务。

第七条 国家对水资源依法实行取水许可制度和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水塘、水库中的水的除外。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的组织实施。